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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强势来袭,三招保护你的补偿利益
棚户区改造原本是政府为改造城镇旧房,改善贫困家庭住房条件而发起的一项大众化工程,也是一项很好的政策。近年来,棚户区从一些地区向全国各地的转变逐年加强,受影响的人口也稳步增多。 总的来说,这应该为棚改居民带来理想的生活水平,但事实上,棚户区改造的实施的过程中却带来了很多棚户居民的不满和抱怨。 这主要是在“棚改”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系统的法律规范,给拆迁方大量的可操作性的动机。例如:任命评估员评估、压低赔偿价格;强行拆除或者偷拆;以“棚改”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以“空白协议”的名义进行欺诈…… 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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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再出新规,“一户多宅”“超占面积”有救了!
在过去的八到十年里,包括国家资源部在内的国务院许多部委都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登记和认证。从“未登记”,“缺乏相关证件”,到“有相关完整的证件”,是全面进行农村的“三块地”制度和《土地管理法》大修订实施的重要前提。然而,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农村地籍调查非常薄弱,历史债务太大,以至于“一户多宅”,“占用面积超出”,“妇女权利”和“非群集体的成员占用宅基地”等等问题都出现了。确认登记许可和发证速度很慢。如果是这样,自然资源部将如何通过新法规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想法? 要点一:颁发统一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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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搬迁奖励”不要轻易心动,小心又是骗人的套路!
对于那些说如果被拆迁户早点搬迁可以优先选择换房屋,还会有一定的金钱上的奖励,这些金钱上的奖励最高会获得十几万。不过这个奖励只能是最开始签协议的那一部分人,最早搬迁的那几户。征收土地的那一方在表明有搬迁奖励的同时还会表明:如果被征收土地的人不在奖励期间内,一是没有奖励费,二是置换的房屋都是别人挑剩下的。那么在这时候,作为被拆迁土地的人,我们是搬,还是不搬? 对于早些搬迁就能多有10万块钱的搬迁奖励,这个协议我们到底要不要签署呢?前不久,山西太原某城中村的村民到圣运律所咨询时,提出了自己内心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