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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拆迁】2020年湖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1、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以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的所有权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有房屋凭证为准。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以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 房屋权属证书未记载或者记载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 2、房屋征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按照规定给予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以下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