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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南京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名单!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公布
鼓楼区 元旦后,鼓楼铁北片区改造提升指挥部在幕府绿色小镇正式挂牌办公。指挥部规划部长刘园介绍,鼓楼铁北片区预计总投资规模将达到200亿元,年内将启动3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征收和3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建设。年内,将率先启动3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征收工作、开工新建30万平方米的保障房,筹资总额为50亿元。 铁北片区规划范围 拆迁范围: 铁北片区:目前小市东门街(一期)、金燕路西侧、金陵村72号地块、郭家山路二期、金陵村象山地块、七一运输公司地块、中央北路95号地块、安怀村250号地块8个地块征收准备工作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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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违建拆迁案例:7天之内走完拆违程序?诉讼告知政府:您违法了!
导读:在“以拆违代拆迁”类案件中,限期拆除决定所“限定”的期限往往特别紧急,在最夸张的情形下甚至有今天下通知责令被征收人明天自行拆除房屋的。而对于这种心急火燎的拆违之举,程序违法往往是与之相伴相生的……本文,来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是如何依法应对此类无理的限拆决定的。 基本案情:遇拆迁20多年前的建房许可被撤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的陆先生,在1992年由其父亲向镇政府申请建房许可。当时获得“305784号《村镇建设工程准建证》”并盖好房屋。但随着近几年房屋所在地要进行征收,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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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征收案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下征收决定?决定终被确认违法!
导读:在征地拆迁实践中,“程序混用”是当下的一种现状,一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竟出现了住建局等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项目成了“四不像”。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江苏省徐州市的案件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那么,这样的房屋征收决定能否继续依法生效呢? 基本案情:勇敢起诉房屋征收决定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的蔡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因一纸《沛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彻底被打破了。虽然他之前听说自己这里要拆迁了,也有拆迁办的人或诱骗或恐吓各种逼签,因为评估报告中对自己的房屋不予认可,只确认了部分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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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征收案例:三下征收补偿决定,三次被撤销
导读:在整个房屋征收过程中,当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时,那就意味着强制征收的大门已经打开。当征收方具备相应的手续,就可以动用公权力对公民的房屋强制进行征收,这也是被征收人不愿意看到的。此时被征收人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许先生家位于江苏某县,征收方于2014年7月17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张贴,许先生的家正好在此次征收范围内。之后政府将涉案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进行通告和张贴。同月,许先生收到涉案地块房屋征收估价报告。许先生认为补偿数额太低,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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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案例:轻信口头承诺耗6年,在明拆迁律师介入3个月获合理房屋拆迁补偿
导读: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时,轻信征收方的口头承诺而签订内容与承诺不符的书面协议,实践中仍有一些被征收人会落入这样的圈套中。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是,口头承诺,几无任何权利保障可言,怎可轻信呢? 【基本案情:口头承诺难兑现】 江苏的一位老伯遇到这么一件糟心事,因当地南部新城工程建设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即当地县城建局,通过各种手段诓骗老伯于2011年签订所谓的安置补偿协议。谎称这是对外一致公开的安置补偿协议,老伯签订了也没关系,口头承诺按规定为老伯解决不低于180平米安置房政策不变。但自2011年始老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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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房屋拆迁案例:“两连败”后的成功维权——杨念平、黄艳律师妙用逻辑促成满意房屋拆迁补偿
导读:一场未征先拆的沿海村庄拆迁,村民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对未批先占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国土资源局作出信访答复,称甲举报的项目尚未实施,只是在拆迁,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甲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信访答复,并判令其履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法定职责。法院认为,信访答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理受案范围,裁定不予立案。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维持一审裁定的终审意见。在明律师巧妙起诉,一举逆行,帮助委托人“二连败”后以理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条件签约结案。 关键词:土地违法查处、信访答复、行政诉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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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土地征收维权案例:土地经确权面积“缩水”?“战狼团队”江苏33户维权记
【案件概要:旁听庭审委托律师】 自2010年起,江苏省某村小组村民集体所有的500多亩土地被征收,但村民发现本小组的征地补偿极其不合理。通过多方打听,村民知道与同期其他村小组的征地补偿金额相比自家征地补偿金额相差甚远。更为气愤的是,当地政府“劝导”老百姓签署所谓的《承诺书》,以不签署不发新土地证书为名,将村民手中原有的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回,新发的土地证上的土地亩数却远远少于村民本身所拥有的土地亩数。但村民们却不能质疑,不然会被威胁拿不到新土地证。 就是在这样一种恶劣的情境下,村民们听闻了北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