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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拆迁条件】2020年法律规定:不能只征收不补偿,被征收人有权拒绝拆迁!
拆迁信条: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而不能只征收不补偿,也不能只给予不公平不合理之补偿,也不能将补偿问题进行不合理的拖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及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屋和土地。 解读:何为“公平补偿”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补条例》)规定,“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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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拆迁】2020年征地拆迁中,没有看到征地拆迁公告,我有权拒绝征地拆迁吗
征地告知书是一个征地的预告,在发布征地告知书的时候,其实征收方还没有拿到征地批文,而今天要讲的征地公告,则是征收方已经拿到征地批文后,正式启动征地工作之前,必须发布的一个重要的公告。 之所以说它重要,是因为“两公告一登记”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知情权,防止征收方暗箱操作,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程序。 国土资源部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对征收土地公告工作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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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征收】如果拆迁不是因为公共利益,拆迁户可以拒绝征收吗?
一个合法征地拆迁行政行为的实施,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示开始。这个文件包含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单位、期限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内容,与被拆迁人息息相关。 小编将针对《房屋征收决定》的常见违法点,进行系列解析。今日讲解违法点之二: 是否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公共利益是唯一目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实施征收拆迁的唯一目的只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当被拆迁人得知自己的房屋要被征收时,首先就要判断征收行为是否以公共利益为目的,这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第一道保护屏障。 如果遇到政府征收房屋不是以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