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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
一、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市房屋征收部门结合市区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拟定市区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区级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经本级政府审查同意盖章后,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度拟实施项目的征收情况计划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市房屋征收部门汇总审核后,提请市政府批准下达。市政府新增建设项目涉及房屋征收的,由市政府直接下达征收计划。 项目单位持市政府下达的市区房屋征收计划批复,到市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办理征收所需的手续。 二、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