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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法律实务之征收“城中村”房屋的程序问题
征地拆迁法律实务之征收“城中村”房屋的程序问题 被征用的“城中村”房屋的征收程序,应该依照国有土地征收程序执行。未被征收的“城中村”的征收程序仍与前者不同。土地征收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条例的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城中村未征收的房屋的征收程序怎么才算合法的呢,法院如何确定该程序的合理合法性?今天,律师团队来跟大家详细讲一讲城中村的房屋征收程序。 (一)征地审批 1.征用土地的性质仍然是农业用地,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改造”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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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征地拆迁要弄清这九大文件,在考虑字签还是不签……
在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需要签订大大小小的协议,但对于大多数朋友来说,这些文件是他们平时不会涉及的,更不用说准确识别协议中的法律风险了。 协议签署后,即相当于同意协议中的内容条款。如果征税方对协议设置陷阱,将导致无法弥补的财产损失。在此基础上,律师想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会看到的文件。哪些协议不需要签署?哪些协议可以签署?这些文件哪些有法律风险? 文件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指在征地行为依法报批前,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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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被征迁人享有这些权利,您行使了吗
在征地搬迁过程中,被征地搬迁者属于弱势 。为了保护被招募者的利益,法律赋予被征迁人的一系列权利,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 知情权 (1)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 1,了解补偿方案的权利:房屋征收部门应在拟议的补偿方案后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示范和公布补偿方案。计划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天。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舆论,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修改情况。 2。房屋征收决定知情权: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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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五花八门的违法行为!
(一)非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以分配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非法转让,转让,出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权利(租赁)征税等;) (二)非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买卖、转让土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 (三)转让房屋(包括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与土地的联合建设、利润或土地融资份额、合资公司的联合经营、土地的替换等 (一)未经授权或欺骗手段欺诈批准机关,或超过核准金额超过批准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批准或批准; (二)村民未经批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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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不履行法定职责,什么时候是起诉的好时机?
在许多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前一条报告有违法建筑物,行政机关未及时拆除,则签订补偿协议,有关部门未及时履行。 。在补偿和安置功能的情况下,面对各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延误履行职责,被征地人和被征地人丧失利益的,如果征地拆迁人要求司法维权,何时是起诉的好时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最大利益是什么?今天,让我们在起诉是最好的时候分享诉讼提示。 不履行法定职责: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行政机关负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履行的,不答复、拖延或者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