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这些征收程序都不了解,遇拆迁铁定吃亏!

    导读: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就开始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房屋征收的每一步,都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一一进行,任何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征收的行为都是存在问题甚至是违法的。而实践中,被征收人仅仅看到了偏低的补偿价格,却忽视了征收的法定程序,试问,没有合法的进行征收会有公平合理的补偿价格吗?因此,了解征收程序,做到知己知彼,方可在征收中立于不败之地。 首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那么,什么是公共利益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2日
  • 【起诉期限】拆迁维权要及时,切不可错过起诉期限!

    导读:近期接到很多房屋被征收人的咨询电话,普遍反映出大家对自已救济权利的行使期限并不清楚,白白浪费掉宝贵的维权时间,最后导致起诉期限经过,无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从而在房屋征收中承受重大损失。为防止大家错过维权期限,本文将介绍行政诉讼中有关起诉期限的规定。 大家都知道的古希腊谚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其中的法理便是过了起诉期限,行政行为就获得了形式确定力,行政相对人无法通过法院诉讼途径救济自已的权利。起诉期限制度的设计需要在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与维护行政行为效力以及社会秩序稳定之间寻求一…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1日
  • 【征地拆迁】征收拆迁中碰上这类人千万别慌,可以这样应对

    导读: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难免要与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协商谈判、签字办手续。弄清这些人都是谁,从哪儿来的,有什么目的就显得十分必要。然而,总有一批令被征收人闻之色变的“不明身份社会人员”长期出没其间,这无疑困扰着很多被征收人。那么,这些人究竟是何身份?被征收人又该秉持怎样的原则与其打交道呢?小编为大家提供几点建议。 在一起征收拆迁项目中,从市、县级政府一直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每一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能参与其中。 在对方没有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证件的情况下,被征收人显然不宜将所有不确…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1日
  • 【征地拆迁】都什么年代了还靠“一张嘴”拆迁?你可别轻易上了套

    导读:在征收拆迁实践中,有些话多年以来成为了拆迁方“屡试不爽”的促签灵丹妙药,进而演变成逮谁和谁说,哪个项目都说的“全凭一张嘴”式拆迁。显然,这些看似颇有“权威性”的话语戳中了被征收人心理层面的软肋,很容易促使其在很短的时间内选择放弃权利救济进而配合签约腾房。本文,小编就为大家解析拆迁方惯用的几种说辞,希望广大被拆迁人再遇到它时能够不被轻易蒙蔽,用脑子判断依法救济行为的是非曲直…… 【说辞之一: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摆在这儿,看您怎么抉择】 这种说辞看似对于权利意识觉醒的“后浪”们很没说服力,但却很…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1日
  • 【征地拆迁】对征收拆迁中的行政行为不服,究竟复议还是诉讼?

    导读:大家都知道,被征收人对征收拆迁中出现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关键性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在具体个案中,选择复议还是诉讼究竟该如何考虑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考量因素…… 【基本规定:先复议再诉讼与直接诉讼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44、…

  • 【征地拆迁】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认定?只需满足这条就可以

    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   (2)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

  • 【征地拆迁】谁有权利合法征收你的房屋?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导读: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建设也趋于现代化风格,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很多老旧的小区与生活区都被拆迁转化为更为现代化的设计。拆迁本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促进整个城市的建设,而且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但是,在生活中因为拆迁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是刑事纠纷也不在少数,好事却变成了一种坏事,出现这种尴尬情形的原因无非就是赔偿金不满意或者是拆迁手段过于暴力这两个原因。那么,但你遇到这种情形时应该找哪些部门解决呢?找对部门是解决问题成功的一半。 征收主要是出于国家利益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求…

  •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应以这“4点”为最低标准,若有1点不达标,都不能妥协

    国家要发展,就必须得要推进城市化;而要有效的推进城市化,就不可避免的要拆迁。由于拆迁本身会损害百姓的当前利益,为了保证平衡,征收方必须得给于被征收方一定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了不仅要对百姓进行拆迁补偿,还要保证补偿合理。但在实际中,有些拆迁工作有愧于百姓,尤其是在补偿方面其标准往往明显偏低,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对于征收方这样的行为,百姓完全有理由拒绝与反对。而如何分辨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是否合理,这里也给大家提示几点需掌握的原则。拆迁补偿应以这“4条”为最低标准,若有1条不达标,都不能妥协! 一、 现有…

  • 【征地拆迁】遇到拆迁把握这5个“关键点”,别给拆迁方的违法拆迁行为留余地

    尽管法律规定了征收拆迁领域的公平补偿原则,但被征收人若想获取公平、满意的征收补偿,往往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阻挡,尤其是征收方为减低成本与缩减工期乐此不疲的进行违法拆迁、暴力拆迁等。因而对被拆迁人来说,在拆迁之前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预防”违法暴力强拆的波及,防止意外与不幸事件的发生,这是几位必要的。尽管做好了准备工作也不能将违法暴力强拆的事件完全扼杀在萌芽中,但是做到以下几点可大幅降低意外的发生。遇到拆迁把握这5个“关键点”,别给拆迁方的违法拆迁行为留余地。 一、被拆迁人明确房产证所有人,做到无争…

  • 【征地拆迁】多类征收项目中普遍存在的几个“猫腻”,被拆迁人得有所了解才行

    所有的事情都是有规矩的,讲规矩的,拆迁过程也是如此,程序如何履行、手续如何齐全、补偿如何合理,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意义所在。然而实践中,拆迁方不顾法律法规而违法操作现场比比皆是,今天就为广大被拆迁人们谈一谈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猫腻是什么。 一、征收主体猫腻 1、法定批准机关: (1)农村集体土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一)(二)(三)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