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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什么样的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评估报告等文件是合法有效的? 上
随着2020年新《土地管理法》的正式实施以及近期自然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毋庸置疑,国家在土地征收等方面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完善,并进一步明确土地改革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 2019年自然资源部制定并公布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明确了对于征收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应当及时公开,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基本权利。 众所周知,征地批文、征收公告、评估报告、安置补偿协议等是贯穿整个征地拆迁流程中重要的几个文件。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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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中纪委:45个“查无此人”?挖空心思套取补偿款被查处,当为镜鉴
拆迁补偿名单中,竟有45人查无此人!细心的村民发现“猫腻”后,带着疑惑,向区纪委监委举报。但涉案的村干部为了对抗审查调查,却搞起“小动作”,赶在查账前把之前虚报补偿款的资料“完善”了一遍…… 4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一起特殊的侵吞村民拆迁补偿款的案件。 通报中,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7名村干部为了骗取拆迁补偿款,虚构了45个假名字,又冒用了11个亲友名字,伪造了三批资料,共套取补偿款213万余元。后经赫山区纪委监委调查组核查情况,2019年8月,这7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党内严重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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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程序】征地程序或迎重大变化!自然资源部大刀阔斧,调整进行中……
2020年1月1日起,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为做好新旧《土地管理法》实施政策衔接,自然资源部加快推进《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改和配套政策出台,农村征地程序或将迎来重大变化。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征收制度或将面临调整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征收土地补偿的基本原则、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在改革土地征收制度方面作出多项重大突破,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其中,在土地征收程序方面,新《土地管理法》主要进行了以下调整: 1、由原来的批后公告改为批前公告,让被征地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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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谁是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部门?
对征地不满意该怎么办?最直接和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对政府进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却不知道谁是征收主体,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谁是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部门? 一、谁是发布征地公告的主体部门?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时,征收土地获得批准的,征地公告发布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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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公告都不知道,补偿低一点也不意外
房屋征收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工作,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因此会产生必不可少的纠纷,而被征收人对征收的具体事宜又不是很懂,尤其是在产生纠纷之后法律知识的淡薄对日后维权也非常难,而最近小编接到了网友关于征收公告的咨询,在小编回问网友公告事宜时被征收人连公告也不知道,可想而知对于这种情况补偿再低一点也不意外,小编在今天大家普及关于征收公告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关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被征收人需要知道什么 1、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是否具有可诉性 房屋征收决定本身是否具有可诉性呢?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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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子女是可以领取征地补偿款的
受计划生育政策的额影响,当前在我国农村中仍存在着一部分超生子女。那么,在农村征地补偿中,超生子女能否领取补偿款呢? 一、超生子女能否领取农村征地补偿款 父母超生后会被处罚,超生的子女与其他子女一样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且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具有农村经济集体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所以超生子女也有征地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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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对征收拆迁中的行政行为不服,究竟复议还是诉讼?
导读:大家都知道,被征收人对征收拆迁中出现的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等关键性行政行为不服的,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在具体个案中,选择复议还是诉讼究竟该如何考虑呢?本文,我为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考量因素…… 【基本规定:先复议再诉讼与直接诉讼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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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被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人能获得补偿吗?
导读:实践中,地方政府决定收回本属于某企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并不鲜见,这当然会给涉案企业造成很大的权利影响。那么,涉案企业作为土地使用权人能依法获得补偿吗?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又适用于哪些情形呢?本文,我为大家浅析这些问题……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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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拆迁】2020年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全流程最新梳理来了!
导读:2020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土地征收的部分作出了有利于被征收人的一些实质性变动。笔者拟通过本文对征收的法律程序做一个较为详尽的介绍,以便被征收人对晦涩难懂的法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收往往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前提。 本文将通过征收的主体以及征收的程序两个方面来介绍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 【征收的主体与“公共利益需要”】 征收的主体,意思就是说哪个单位能够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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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东区测量标志拆迁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需要拆迁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涉及省管测量标志点的,应当报省测绘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同意。所需拆迁费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测量标志拆迁书面申请 内容应完整、准确。用A4纸打印,加盖公章 1 0 纸质 申请人 2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 核发机关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文件应合法、有效。 0 1 纸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