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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律师解析补偿协议套路!这三种情况千万不能签字!
近日,一则围绕动迁协议发生严重纠纷事件的新闻引起了网友热议,很多被征收人重新开始对征收协议的相关问题提起重视。 律师今天为大家列举几类经常出现在补偿协议纠纷中的情况,大家来看一看,这些情况是不是正常的,这样的协议能不能签。 情况一:不签字就被骚扰,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字该不该签? 协议签订过程中,被征收人想多拿些补偿,征收方想节约成本,双方一时间可能会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造成签约进度缓慢。 有被征收人反映,自己拒绝签字后一段时间,家里总是莫名其妙被隔着墙扔垃圾、扔碎玻璃;妻子出门也疑神疑鬼的,总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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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记好了!征地时没这个公告,可以拒绝被征地拆迁!
征地告知书是一个征地的预告,在发布征地告知书的时候,其实征收方还没有拿到征地批文,而今天我们要讲的征地公告,则是征收方已经拿到征地批文后,正式启动征地工作之前,必须发布的一个重要的公告。 之所以说它重要,是因为“两公告一登记”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拆迁工作知情权,防止征收方暗箱操作,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程序。 国土资源部早在2001年就制定了《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对征收土地公告工作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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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一份补偿安置协议,签对了,坐拥百万;签错了,可能后悔一辈子!
在一个合法的征收程序的最后,征收方都会和被拆迁人签订一份补偿安置协议,相信这个协议,被征收人大多数都见过,也签过字。但是手上还能留着一份协议的,确是不多见。 我们都知道,补偿协议就应该双方各执一份,但是,在征地拆迁活动中,就算被拆迁人很干脆的签了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方往往以找出各种理由单方面持有全部协议的书面文本,被拆迁人很难留存一份属于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是什么原因让他们这么做呢?一份补偿安置协议究竟该如何签? 一、为什么拆迁方坚决不让你保存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暗箱操作。我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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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补偿】2020年征地补偿安置的种类有哪些?你都清楚吗?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征地补偿安置模式的种类有哪些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征地补偿安置的种类有哪些? 征地补偿安置主要是给被征收人发放想应的补充费用,如: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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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宅基地】快要拆迁了,才明白过来自己宅基地没证!怎么办?
很多农村的宅基地是没有证书,现在拆迁力度比较大,很多农民朋友慌了起来,自家的宅基地没有证件。拆迁时会损害自己的利益,那么农村无证的宅基地怎么办呢?拆迁时能获得补偿吗? 1、不合法的宅基地 这种宅基地是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合法审批的宅基地,是无法确权的。想确权,就需要补办宅基地审批手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农户无法补办手续,同样也就无法确权。这种宅基地目前不会没收,但遇到国家征收、拆迁的情况,没有补偿。 2、合法宅基地 合法的宅基地,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办理宅基地手续,虽然无法确权却是合法的。农户在建房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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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进城落户后,还能拿到本村的征地补偿吗?
随着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也为了方便在城里工作生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进城买房落户。但是这时很多农民朋友就开始担心了,自己进了城,村子里的地怎么办?如果落户在了城里,村里征地时自己还能拿到补偿吗?作者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解析这两个重要问题。 人进了城,地仍旧要保留,村里不能直接收回 2019年的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和答记者问。 《意见》中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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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拆迁】征收与动手拆房的不是一个部门,面对违法拆迁,该找谁?
当我们的房屋在拆迁征收时,经常会面临拆房子的和征收房子的不是一个部门,那么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呢?作者就给大家以案释法解读一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找谁去解决。 房屋被违法拆除,征收方竟说不应该找他们负责 李某系老城区村民。1992年该村在集体土地上设农贸市场,后来由于该市场经营不善,2000年前经集体研究,按人口将市场用地及建筑房屋划分给该组村民个人使用。李某居住的房屋就位于原农贸市场范围内。2018年10月18日洛阳市老城区开展市政工程,要对李某房屋所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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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签订协议后,征收方却说协议无效拒绝履行,该怎么拿回补偿?
征收方与群众签订的协议因相关负责人更换就可以不认可之前签订的协议了吗?河南省的里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签好的协议到了履行的时候,征收方却说对这协议不知情,当初签订的协议不作数,。那么这个协议到底生效吗?征收方的说辞合理吗?接下来就跟作者一起来看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李先生就违法拆除的房屋与征收方达成一致协议 李先生在淮阳县区域原有房屋一处,2006年被有关单位予以拆除,并领取了拆迁补偿款。之后李先生发现自己的房屋根本不在拆迁规划范围内,自己的房子根本就不需要拆。便以当地征收方为被告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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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奖励金】拆迁方答应的高额的拆迁奖励,优先的选房机会?真天上掉馅饼吗?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奖励是让人民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也就是说在一定期限内签约的被拆迁人能够获得优先选房的机会以及高额的拆迁奖励。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有些被拆迁人就在优先选房和奖励中迷失了方向,知道自己能够获得优先选房的机会和高额的奖励之后,就毫不犹豫的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却不知,这里面涉及到的问题复杂的很,远没有被拆迁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❶设置奖励的初衷 奖励只是一种激励的手段,运用到拆迁的过程中是指为了奖赏配合拆迁的人而设置的一种制度。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款的规定:“市、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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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强拆】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房屋遭违法强拆过渡费就不给了,不合法!
导读:房屋遭违法强拆,遭埋压进而毁损灭失的室内物品损失的行政赔偿一直是征收中维护个人利益的一大难题,因其牵涉复杂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而“过渡费”在征收补偿中因所占体量不大而常常被人们所忽略,其是否应当依法赔偿也容不得含糊。律师代理的孙女士诉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行政单位行政赔偿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取得最新进展,案件被指令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我们来看裁判文书中是如何阐述这两个问题的。 【基本案情:房屋遭违法强拆,过渡费、室内物品损失不赔?】 委托人孙女士就其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的房屋遭违法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