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征地】这三种违法征地行为,你务必要了解,不然很可能吃亏

    农村集体土地是农民生存的基础。如果农民没有土地,就是失去了生存的根本,为了保护被征收农民的权益,集体土地征收法有很多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征收的实际情况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很多地方严重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因此,对征收集体土地的违法行为,您必须有一定的了解! 征收储备土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闲置、遗弃土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一年内没有使用,而土地是可以耕种并且收获的,应该由原来应该耕种此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

  • 【宅基地】拆迁时农村宅基地超占地面积怎么办?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在过去几十年里,国家对于宅基地面积的规定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要求,近几年却有所不同,很多地方针对宅基地的面积都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这就让我们农民朋友们非常困惑了,如果自己的房子超出宅基地面积该怎么办?多出来的部分会不会被强制拆除?会不会影响整个宅基地的确权?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说一说这些问题,解决大家心里的疑惑。 第一、宅基地多出来的部分不会被强拆,虽说多出来的部分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但是这些多出来的部分很多都是属于历史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过去的规定不够体系化也不够完善,法不溯及既往,历史性问题…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3日
  • 【拆迁补偿】想拿到满意的拆迁补偿,这些问题你都了解吗?

    如果征收拆迁方从一开始就按照政策和法律规定,遵循提高被征收拆迁人生活水平的原则,公平公正地按照程序给予被征收拆迁人补偿,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因为拆迁而家破人亡的悲剧案例,也不会有那么多被拆迁人流离失所,每天为讨公道四处奔波。 但现状如此,既然存在侵权事实,那么维护利益就是天经地义的,被征收拆迁人不需要觉得难为情,也不需要觉得害怕。 为了帮助被征收拆迁人更好地了解征收拆迁维护利益的过程,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讲如何提高拆迁补偿的那些事儿。 一个根本目的 被征收拆迁人在维护利益过程中很容易进入一个误区,那就…

  • 【评估报告】征收方用两年前做出的评估来征收,合法吗?

    李女士在安徽省马鞍山市某市区有一所房子。 2017年李女士的房子由于旧城改造,被列入征用范围。同年12月,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和被拆迁人抽签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作出评估报告并交付给被拆迁人。然而此次征收却一直没有进行。 房价明明8千,补偿只愿给4千,中断两年的房屋征收,坑了拆迁户 在2019年1月,暂停征收突然又开始进行。奇怪的是,征收方告知李女士,补偿标准仍应根据2017年住房评估报告计算。“房价能跟两年前一个水平吗?”这离奇的征收和补偿标准让李女士很是怀疑。 两年来,李女士家周围房屋的价格…

  • 【棚户区改造】棚户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不是棚户区的房屋可以“棚改”吗?

    最近几天,小编经常接到一些咨询电话:“我们不是棚户区,怎么就被“棚改”了呢?我们觉得利用按照棚改的补偿标准来补偿我们是不合理的。”那应当怎样判断你家是否算棚户区呢? 国家和各地的政策都没有给棚户区一个确定的补偿标准。 国务院颁布的25号文也只是说环境较差、住房简陋、改造难度大、安全隐患多的地方是棚户区,但对棚户区的内涵和外延都表达的不是很清楚。各省就城镇棚户区的概念界定、认定标准、依据及程序等内容,都制定了较为明确的认定细则,有着类似的基本框架,只是在某些方面上会有一些差别。接下来我们将参照省住…

    城镇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3日
  • 【责令限期改正】城管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真的需要改正吗?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必须依法行政,即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并告知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和使用途径。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例如,在征地拆迁领域,当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的房屋作出“责令限制改正通知”时,是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财产权利认定,会影响到相对人的财产权,是可以被复议或者被诉讼的,无论是实体违法还是程序违规,都是在可撤销的范围内的。 【基本案情:“改正”而非“拆除”,有何特殊之处?】 李先生是江西省一个村的村民。他在村里有一部分的集体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 【农村拆迁】律师总结!农村之所以越拆越穷,看看是不是以下7个方面出了问题

    2020年多数农村面临着征地,有征地的地方就有补偿,以下两方面关系着补偿的是否合理。一方面是结合土地的实际价值看,来确定征收是否是合法的;另一方面是看农民朋友懂不懂得相关法律,能否合理维护利益。 这二者重要性是平分秋色的。小编在农村的征地中发现,违法征收的情况还是普遍的。 征收是否是违法的,一些农民朋友可以一下子就看出来,但是还有很多人是轻易看不出来的,这很容易让我们受征收方的牵制。因此,有一些农门朋友说,在城里拆迁可以让人更有钱,在农村拆迁会让人变得更贫穷。 其实在征地拆迁中,农民在这七个问题…

    农村拆迁,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3日
  • 【养殖场】农民注意了!2020下面7个区域禁止建设养殖场

    即使在2019年,我国已经就各个地方禁止养殖进行了比较清晰的要求。然而有很多养殖户依旧被这个事情困扰,不仅不清楚自己建造的养殖场是否为禁养区,另一方面也不清楚要是将养殖场拆掉以后自己能否获得补偿,下面给大家详细讲述一下。 一、 在农村哪些地方属于禁养区? 1、农村居民的水源地 近年来,我国对于水源问题非常关注。一些水的来源地区处于农村,如果在这种乡村水源区域内建造养殖场,很容易就会让水资源遭到污染,因此我国长期都不准讲养殖场建造在乡村的水源周围。国内的水资源包括一级与二级两类保护区,一…

    拆迁资讯 2020年6月3日
  • 【拆迁陷阱】拆迁时常见的几个“骗局”总结!看不出来补偿可危险了

    拆迁就像一场生死攸关的游戏。许多被拆迁的人受到非法拆迁行为的折磨,律师是各种治拆迁的病的杏林圣手。他们坚持在第一线救援,拆迁补偿协议是这次行动中最重要的医疗药物。律师的目标就是增加药量,提高补偿标准,还拆迁人一个健康。 文件签字要慎重 拆迁方经常诱导或强制被拆迁人签署协议,目的是加快拆迁效率,拆迁案件是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战争。可以完全平等和自愿地签订补偿协议的拆迁户很少。但是,只要签订了赔偿协议,结果就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了,你想后悔也很难再补救了。当然,也是有一些签字后逆转结果的。无效合同是可以…

  • 【房屋征收】房屋征收需要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上!不然,我们有拒绝的权利

    【专业解读】 宪法、法律均规定地方政府实施不动产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之需要,2011年施行的《征收条例》第一次对公共利益进行了界定。 应该说,鉴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界定公共利益是比较困难的。但笔者认为,公共利益应反映广大公众之意思及利益,应当排斥经营性的项目。《征收条例》第8条使用了列举、概括式的方法对公共利益进行了界定,并没有用排除式来限制对公共利益的扩大适用。 特别是《征收条例》第8条第5项的规定,虽然有“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限定条件,但“旧城区改建”的弹性空间确实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