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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征地拆迁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几个时间节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很多地方开始开展征地拆迁项目,然而由于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过程复杂、涉及的利益较多,经常会出现被征收方权益受损的情况,被征收方如果想要维权,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限度内进行维权。今天小编就结合小故事为大家细数几个维权的时间点。 故事一:小白的房屋前段时间据说要被纳入征收范围,小白认为房屋的征收并不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于是想要通过法律手段阻止该项征收行为的实施,但是她并不明确他应该在何时提出自己的不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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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征收】遭遇违法征收,一定要选择更好的维权方式
实践中,由于征收方、被征收方在信息获取、权力地位上的不平等,常常有被征收人拿不到合理补偿,,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发生。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往往有以下几种救济方式。 一是“自行对抗”,这是一种私力救济的方式。通常表现为几位甚至数十个被征收人聚集在一起,与征收方正面对抗,以期阻止政府的征收行为。 首先,不可否认这种自行对抗是有一定作用的,尤其是在征地拆迁的前期的守地守房上。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加快征收进程,往往会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招数,其中,变相强拆就十分普遍,如偷拆、误拆、帮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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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搬迁】这样的“强制搬迁”是合法的
“律师您好,前段时间征收方来到我家强制我进行了搬迁,我之前听说强制搬迁属于违法行为,我想告他们可以吗?”小编了解了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发现征收方实施的强制搬迁其实属于合法行为。很多被征收方都表示强制搬迁怎么可能合法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是都已经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了吗?“强制搬迁”肯定违法啊!然而这其实是一个严重的思想误区。今天小编就针对“强制搬迁”的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解析。 其实 “强制搬迁”并不是全都违法,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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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哪些问题?
征地拆迁对于很多被征收方而言,可能一辈子只会遇到一次,被征收方对于征地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和常识,相对于经验丰富的征收方而言寥寥无几。很多被征收方在遇到征地拆迁事项时,并没有做出充足的准备,也没有咨询相关律师,只是单纯的等待,最终签订补偿协议后才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今天小编就针对征地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解析。 问题一:各种文件中没有诉讼、复议的时效 安徽的纪先生有一套继承而来的老宅,老宅前段时间被纳入了征收范围了,纪先生作为被征收人也收到了一些文件,比如征地公告、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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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你都了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如上,在《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均使用了“征收或征用”的字眼,从而将征收和征用区分开来。实践中却常常出现将二者随意换用或是错用的情况,实际上,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虽然仅一字之差,含义却是截然不同的,因而绝对不能混淆。那么二者究竟有哪些区别和联系呢? Step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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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拒绝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因都有哪些?遭到拒绝怎么办?
导读: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和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之路的重要一步。 但是,实践中却往往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公民查找和获取政府信息难度大、政府对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回复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很多情况下未得到切实的履行。面对公民的申请,政府常用的借口有以下几种: 1、申请理由不合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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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谈判】在谈判过程中,如何合理运用谈判技巧
“律师您好,我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了,征收方三天两头往我们家跑,但是我一点也不敢和他们说什么,说多错多,我怕拿不到合理的补偿,您说我应该如何和他们进行谈判啊?”当事人的这个问题是很多被征收方顾虑的问题,由于在征地拆迁项目中,征收双方信息获取途径不对等、双方地位不对等导致被征收方在该项目中处于弱势的地位,此时被征收方如何在谈判中取得主动权就非常重要,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应当如何进行谈判。 首先,大家应当在谈判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收集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能证明自己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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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判断】住宅还是商用,具体如何判断?
“律师您好,我是湖北人,前段时间我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了,结果评估公司评估的时候认为我的房屋属于居住用房,但是我的房屋这么多年一直在做经营工作啊,还有各类纳税证明啊,怎么就成居住用房了……”实践中这样的情况非常多,征收双方就房屋的性质问题无法达成一致,以致于双方的协商谈判无法继续,今天小编就针对被征收房屋的性质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 首先,双方出现这样的矛盾主要的问题是经营性用房和居住用房的补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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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评估】不评估,直接谈补偿,会不会吃亏?
随着我国时代经济的发展,各地开始逐步开展征地拆迁项目,这对于老百姓而言无疑是一项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然而在征地拆迁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很多老百姓由于不懂法律法规,只关心最终获得的结果,而不关心征地拆迁过程。譬如在房屋没有进行评估之前,就谈论补偿的问题,这无疑是错误的行为!房屋评估结果是征收补偿的基础,征收方忽略房屋评估而直接谈补偿问题,对于被征收方而言是一个南辕北辙的事项。因此今天小编就针对房屋评估问题为大家提供解析。 首先,被征收方应当明确自己享有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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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土地流转,转着转着就不是你的了!正确的流转规定来了
(一)土地流转的方式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二)土地流转遵循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