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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2020年,非法房屋被罚款。如果拆迁,是否会给予合理的补偿?
如果合法认定房屋为违法建筑,那么就不会有拆除的补偿,因为违法建筑已然成为了事实;原来罚过款而没有拆除但其违法的状态一直存在,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已经处以罚款的违法建筑,再次罚款不能适用,但是其他处罚方式例如拆除和强制拆除是可以并存的。 但在房屋征收中要尽量避免以拆违促征收的情况发生,因为违法建筑的认定是非常严谨的,就仅仅因无证就认定为违建是肯定不合理的。 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为大家总结一下:目前涉及到房屋征收领域,以下“违建”的房屋依然应主张征收补偿的5种形式。 供大家辨别参考: 一、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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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国务院(第590号令),这五个重要细节可以决定你的赔偿
目前,国内城市正处于大规模建设过程中,许多国有土地正面临着拆迁问题,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也层出不穷,许多人不了解国有土地征收的程序,以致于在房屋拆迁补偿中处于被动地位,或采用”钉子户”的方式,使其具有发言权。了解征地过程,让我们了解自己,互相了解,提高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以下谢律师带你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补偿的程序: 第一,政府对征收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布 房屋征收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实施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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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2020年合法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为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必须要了解
在实践中,城市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集体的,也就是说我国公民只能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如果国家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与开发建设的,那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呢?阅读完以下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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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来看看安徽省六安市在2020年出台了新的拆迁安置政策吧
根据《舒城县安置房规划建设分配管理办法》(舒政办〔2018〕5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重点工程管理等部门综合测算, 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舒城县城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安置房产权调换有关价格及公摊面积结算标准》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舒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6月10日 附件:2020年度舒城县城区国有和集体土地上安置房产权调换有关价格及公摊面积结算标准 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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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置换】2020年房屋拆迁产权调换的形式和标准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征收拆迁中,房屋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情况还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被拆迁人有选择采取哪种补偿方式的权利,拆迁方如果不提供这两个选择属于违法。 置换形式 房屋产权调换,也叫房屋产权置换,有两种形式: ①异地安置: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者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这种产权调换形式下,被拆迁人得到的是异地安置房。 ②回迁安置:开发商在原拆迁地块上新建住宅,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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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2020年房屋拆迁,农民不愿住高楼,村里拆迁动员难,这到底是为啥呢
拆迁对于城里人来说,一般都是一件好事情,因为城市里拆房子,意味可以获得不错的赔偿,可以换个新房。但是,对于农民来说,村里搞拆迁,大家并不乐意,住高楼拿补贴,都很多难打动大家。村里拆迁动员经常也碰的难题!很多农民朋友甚至反映,越拆就越穷。这到底是为啥呢? 一,农村拆迁补贴太少,农民舍不得就这么卖了。 农村拆迁,补贴不如城市里多,常常拆一套房子,可能就几万块钱。对于农民来说,拿在手里并不顶用,也许给个彩礼钱就没有了。所以与其拿着这一点钱住进高楼,不如继续住自己盖的房子,还生活更自在舒服!农民当然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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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拆迁】对于暴力强制拆迁,被拆迁人深感不满,法律严格禁止四种暴力拆迁
在实际的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能加快拆除速度,尽快完成拆迁工作,有时不惜采取暴力强拆的手段。相信对于暴力强拆,每个被拆迁人都是深恶痛绝的,愤怒而又委屈。但在维权的时候,大家千万不能冲动的以暴制暴,以免造成其他不必要的伤害,甚至使自己陷入违法的境地。被拆迁人应要尽量沉着冷静,遇到违法之事,要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家对于暴力拆迁、违法强拆永远持严厉打击的态度,有关的法律也正在不断的完善以规范征地拆迁。实践中,无论何种方式,只要涉及暴力、软暴力以及其他法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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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行政诉讼:被征收人获得的赔偿不得少于同等情况下应获得的赔偿
因房屋征收,双方就房屋征收补偿问题未达成一致,被告对原告付某某的房屋等附属物进行了拆除。经判决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原告申请行政赔偿。2020年12月30日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拆除原告付某某家房屋等损失人民币57430.76元。将集中安置的宅基地交付给原告付某某管理使用。支付原告付某某安置过渡期补偿费用。 一.基本案情 被告未能与原告付某某家就房屋征收补偿问题达成一致。2018年10月11日,被告x县x镇人民政府对原告付某某的房屋等附属物进行了拆除。经x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的房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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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政府告村民败诉,最高院判决“棚户区改造”征地决定违法
棚户区,是经济发展的现实产物,国外叫“贫民窟”“城市角落”,只是与与国外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有差别,国外的贫民窟是进城农民在城市郊区搭建简易住房组成的社区群落,这些国家没有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农民进城,也不禁止进城农民在城市中心以外的其他地方建房搭屋。 城市角落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环境脏乱差,周围各类机构少,与其他国家的贫民非法占用他人土地建房不同,我国大部分棚户区都是合法建筑,居民有权使用这些土地,只不过他们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空间,或多或少地违反了当地的一些规章制度。 案情简介 张长江等16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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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国家提升征地补偿原则地位、扩大补偿范围,为亿万农民奔小康铺路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法律。《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总体上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实施以来,为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突破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固有的二元体制,取得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