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中村改造】城中村拆迁如果缺少这些手续,不要轻易签字
城中村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 5、宣传/讲解政策。 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9、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10、申请强制拆迁。 城中村改造所涉法律问题主要围绕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和村民三方主体展开 村民…
-
【征地拆迁】拆迁单位对安置人员怎么认定?只需满足这条就可以
认定标准 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 (2)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
-
【征地拆迁】谁有权利合法征收你的房屋?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你搞清楚了吗?
导读: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的建设也趋于现代化风格,农村与城市之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很多老旧的小区与生活区都被拆迁转化为更为现代化的设计。拆迁本是一件好事,不仅可以促进整个城市的建设,而且可以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但是,在生活中因为拆迁引发的民事纠纷甚至是刑事纠纷也不在少数,好事却变成了一种坏事,出现这种尴尬情形的原因无非就是赔偿金不满意或者是拆迁手段过于暴力这两个原因。那么,但你遇到这种情形时应该找哪些部门解决呢?找对部门是解决问题成功的一半。 征收主要是出于国家利益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求…
-
【违建拆除】关于“违建拆除”的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违建本身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存在,但矛盾的是很多老百姓却居住于所谓的“违建”之中,因而打击违建成为当前城市的重点任务之一。面对征收拆迁、棚改腾退等项目时,违建的牵涉重大的经济利益。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现有违建在未来的最终归宿等内容,讲一讲关于“违建拆除”的这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违法建筑,究竟违的什么法? “违法建筑”违的“法”不局限于《城乡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还有《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用航空法》等各式各样的法律。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还可…
-
【违法建筑】这“3种情形”下的违建,不能轻易对其进行拆除处罚,有法律依据
实践中,违建总是和征地拆迁联系在一起,只要被征收人不同意签字,其房屋就极容易被确定为违法建筑。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很有可能会被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拆除,那么此建筑拆迁后能拿到的补偿必然是大打折扣的,甚至根本拿不到补偿。拆迁中,行政机关对于违建的认定与处理似乎丝毫不考虑历史因素、现实情况需要等。然而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所谓“违建”都依法应当这样处置的。这“3种情形”下的违建,不能轻易对其进行拆除处罚,有法律依据。 一:程度轻微的“一般违建”, 处罚也应当相适应,罚款、改正、补办证件即…
-
【拆迁补偿】不满意补偿不愿意搬迁,当心拆迁方的“一骗二断三强制”手段
征地拆迁是一个矛盾多发的领域,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就是存在于双方间的安置补偿矛盾,但被征收方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都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因而他们常常也是利益受损的一方的。若是双方就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被征收方不满意补偿,自然也不会愿意签字搬迁,这时提醒大家要当心征收方的“一骗二断三强制”手段,征收方为完成拆迁任务,往往会利用这些手段来逼迫被征收人就范。今天就跟大家讲讲征收方惯用的这几个逼迫手段,并提示大家一些化解难题的方法。 手段一:限时高额搬迁奖励,诱骗搬迁 在各地的征地拆迁中基本都存在着拆迁奖励这…
-
【无证房屋】拆迁最大之争议:无证等同于违建,应该被强拆,而程序无所谓?
实践中,当被征收人拒绝拆迁时,常常会出现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不可否认一些房屋确存在违建的事实,但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拆迁方试图以“拆违促拆迁”这种不法手段来达到压低拆迁补偿和快速拆迁目的。由于违建拆除无补偿,如果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对被拆迁人来说是很不利的,特别是一些不懂法的百姓,根本不知道应该如何救济,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低补偿或无补偿拆除。 而从具体案例来看,事实上很多时候房屋涉嫌违建是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使得证件不齐全,如果违章建筑仅以“无证”来作为界定点确实存在很大争议。征地拆迁律师…
-
【棚户区改造】2020年棚改拆迁,被拆迁人要警惕这4种情形,保证合法利益与补偿
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是什么?可能有人会说,棚改就是压低拆迁补偿,就是为了涨房价,让老百姓吃尽苦头。这个认知显然是错误的。对于国家来说,每一项政策都是利国利民之策,所有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改善民生,更不可能推出不利于百姓的政策。一些人抱有偏见,看待事物并不透彻,又或者是只看眼前,并没有宏观的考虑问题。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了对城镇危旧房屋改造,解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差推出的一项工程,早在10年前,我国就开始对符合条件的各地区进行不同规模的棚改,说到底棚户区改造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善民众的居住条件,同时可以完善城市功…
-
【强拆】没达成协议房子还是遭拆除,这合法吗?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该事件?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征地拆迁涉及到百姓的根本利益,因而进行征收项目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一般来说,只有征收方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一致,被征收人签了补偿协议之后,征收方才能实施拆房行为。然实践中,常常会出现的情况是,被征收人明明没有达成协议,房子还是遭拆除。在没有签字的前提下就拆了被征收人的房屋,这极有可能是属于违法强制拆除行为,被征收人可以进行维权救济。但并非所有的类似行为都是非法的,比如说我们不能排除该建筑存在违建的风险。那么,究竟是什么在驱使该事件的发生?事实上,当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强制拆…
-
【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应以这“4点”为最低标准,若有1点不达标,都不能妥协
国家要发展,就必须得要推进城市化;而要有效的推进城市化,就不可避免的要拆迁。由于拆迁本身会损害百姓的当前利益,为了保证平衡,征收方必须得给于被征收方一定补偿。相关法律规定了不仅要对百姓进行拆迁补偿,还要保证补偿合理。但在实际中,有些拆迁工作有愧于百姓,尤其是在补偿方面其标准往往明显偏低,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对于征收方这样的行为,百姓完全有理由拒绝与反对。而如何分辨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是否合理,这里也给大家提示几点需掌握的原则。拆迁补偿应以这“4条”为最低标准,若有1条不达标,都不能妥协! 一、 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