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地拆迁】征地拆迁中三种维权方式,被征收人怎么选?

    方式一:私力救济 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实践中,征收方为了减少征收成本、加快征收进程,往往会想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招数,其中,变相强拆就十分普遍,如偷拆、误拆、帮拆等等。在变相强拆中,征收方一般不会亲自出面,而是借助于他方来实行,且一早就为自己想好了开脱的理由。一旦房子、地没了,被征收人就失去了最重要的筹码。此时,私力救济来守地守房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被征收人要注意时刻做到家中留人,夜晚巡视,最好能和邻里之间互帮互助…

  • 【拆迁陷阱】征地拆迁存在的三大猫腻四大禁忌!你不会还不知道吧?

    猫腻一:以公共利益为名损害被拆迁人利益 在《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征收条例》等法律都规定征地拆迁应该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对于“公共利益”,《征收条例》作出了界定,即是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 具体而言,包括(一)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为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为了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为了由政府组织…

  • 【补偿协议无效】警惕,这些情况可能导致征收补偿协议无效

    (一)签订补偿协议的主体不适格 征收补偿协议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1.征收人不具备征收权利能力; 2.被征收人不在征收范围内; 3.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无权代理时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 (二)签订补偿协议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订立征收补偿协议过程中务必要尊重对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禁止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方…

  • 【拆迁奖励金】哪有天上掉馅饼的事,“高额拆迁奖励”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奖励”的设立目的 法律之所以规定奖励费,是希望在拆迁安置补偿合理的前提下,促进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例如,政府在公布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时确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户主可以享受一定的奖励费,或者对按期搬迁的被征收户给予一定的奖励。 无论如何,法律规定的奖励只是房屋征收补偿中的一小部分,且一般数额不会太大,只是作为一种鼓励措施,并不是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

  • 【强制拆除】一言不合就强拆,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啊

    “强拆”是每个被征收人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拆迁方为了达到快速拆迁的目的,“一言不合”就强拆,这种强拆往往是没有合法手续的,如果遭遇违法强拆我们到底该怎么办? 强拆之前 许多被拆迁人在对补偿不满意的时候,往往只会“死守”房屋,采取被动的方式,最终补偿没有得到,房屋却被强拆了。 既然政府已经开始征收房屋,除非在极特殊的情况下,征收会终止,一般情况下征收都会一直进行到底,如果采取“死守”房屋这种被动的方式,可能最终得不到补偿,房屋还会被强拆,无论合法强拆还是非法强拆,对维权都是不利,如果…

  • 【拆迁套路】获取合理补偿从拒绝拆迁方套路开始

    套路一:上门劝签 上门劝签多发生在征收项目启动后的初始阶段,此时征收公告刚刚张贴出来,征收方即通过入户座谈的方式来劝诫被征收人早签字。 征收方之所以在征收开始后就马不停蹄地开展入户劝签工作,其原因在于此时征收刚刚开始,大多数人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流程和法律规定并不熟悉,此时也还未来得及请律师。也就是说,此时被征收人对征收工作的了解几乎为零,征收方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对于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的解释也不会遭到被征收人的反驳。再许以一些小利小惠,如现在签字就给予拆迁奖励等等,就能哄骗部…

  • 【公益拆迁】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看看法律如何规定的?

    法律法规概览 1、《宪法》第10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宪法》第13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物权法》第4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3、《土地管理法》第2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4、《征收条例》第2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

  • 【拆迁补偿】让我同意搬迁可以,请先给我合理补偿

    导读: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还未拿到合理补偿,就被强迫搬迁,甚至是房屋被强行拆除,这些情况是绝对违法的! 房屋征收补偿应该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征收条例》的这一规定从规范房屋征收补偿与住户搬迁的先后关系入手,通过确立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保障被征收人获得充分补偿,遏制不补偿就强行搬迁的违法征收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先补偿”一般包括两种情况,符合任意一种都可视为先补偿: 一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房屋征…

  • 【强拆】当强拆真的来临,被征收人有很多事可以做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强拆。 先看两个法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

  • 【补偿决定】收到补偿决定还无动于衷呢?等着被合法强拆吗?

    导读: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整个征收过程中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补偿决定公告之日也是最重要的维权时点之一,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决定有异议,应该尽快启动法律程序,否则就可能面临司法强拆等问题! 什么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则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补偿决定。 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