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下岗”,小产权房无法转正

5月,房产证“下岗”,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证。实际上之前房产部门办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现在不动产权证包含了两证的功能,本次换证不包含小产权房。

说到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分,我们在购房时总会说看五证齐全的房产,五证齐全就是拿到了“市证”的意思,而五证不全的一般指只有“村证”。换句话说,大产权房是国家发产权证能买卖的,包括70年产权、50年产权、40年产权三种。

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并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现实的风险是,小产权房只有自住的功能,不具备交易的资格,因此目前的小产权过户多在民间以私下约定的形式完成,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保证购房者的利益,一旦出现法律纠纷,法院对于相关诉求是不能予以支持的。

随着城市规划的进行,一些土地的性质发生改变,很多小产权房位置已在城市基础设施或者商品房范围内,此处小产权房性质上属于违建,开发商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没有法律义务对于小产权业主进行补偿,这些房产面临强制拆除。

在实际的城市建设中,对于非法小产权房的回收,无法按照产权的拆迁补偿予以安置,作为实际使用人得到的补偿数额往往微乎其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