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明行政强拆赔偿案例介绍
摘要: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行政诉讼领域深入耕耘十年有余,在复杂的行政发展环境下,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谈判技术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行政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那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真实的行政强拆赔偿案例吧!
【基本案情】胡某位于太原市的一栋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双方并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后区政府将该房屋强制拆除。胡某认为区政府剥夺了他陈述申辩的权利,程序违法,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争议点】原告胡某认为,拆迁双方就征收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未进行现场调查,未对涉案房屋进行入户测量、评估,也未听取原告的意见,剥夺了原告陈述申辩的权利,未告知原告享受听证的权利,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违反了相关规定,程序违法且损害原告合法权利。故请求确认被告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被告区政府认为在该项目中,绝大多数人都配合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仅有涉案的两户经多次动员沟通,对补偿数额仍有争议。胡某虽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其本人同意搬迁。对于胡某的诉求,区政府将按照征收与补偿方案的规定结合的房产实际状况,在评估的基础上与其协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依法合理的进行安置和补偿。
【判决结果】确认太原市某区政府对胡某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且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权自行对被征收的房屋实施强制拆除。
【在明律师建议】在房屋征收拆迁中,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有:(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2)依法要求拆迁人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3)依法要求拆迁人就拆迁补偿进行协商的权利;(4)选择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5)评估机构的选择权;(6)听证权:(7)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权利等。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或是发现征收方有违法行为,比如侵害上述某一项权利的,被拆迁人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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