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信访制度中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
近年来,各地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由于没有及时解决各类矛盾,导致征地拆迁引发系列信访问题。征地拆迁信访制度就是建立在这样的背景下的,那么征地拆迁信访制度中关于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有哪些建议?下面整理了有关知识。
征地拆迁信访制度中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
1、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转型期矛盾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尤其是当前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利益诉求,往往是当事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处置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从教育引导入手,切实加强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要不断提高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切实做到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通过以心换心地坦诚沟通,以情交情地真挚交流,来消除群众顾虑,求得群众理解,争取群众支持,从而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切实提高基层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执行力、要充分发扬民主,引导体制外的监督作用发挥,切实树立媒体甚至网络的监政理念,紧紧依靠群众,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及时化解可能导致不安定的因素。
2、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合法诉求,要正确引导、积极化解;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细致地讲明相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分步解决;对新办理的每一起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有关信访件,要恪守法律法规规定,决不能因执法不到位或贪赃枉法滋生新的矛盾,引发新的信访问题。
二是要及时查办征地拆迁等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严肃查办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是依法妥善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对因自身工作不到位引发和激化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处理,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介入分别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或法律责任,并将处理结果公之于众,以强化领导干部的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四是对于少数人动机不纯,造成的群体性事件,要依法慎重、妥善处置。对策划者和造谣滋事骨干分子,司法机关要及时介入,协助政府其他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早控制,早调查、早取证、早处置。
3、着力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
一是要从严控制征地规模,提高征地补偿费标准。征地补偿费标准的核定要充分考虑土地对于农民来讲具有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这一属性,进行市场化运作,在扣除政府征地所需的运作费用后,补偿款要更多地返还给农民,让农民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公共设施用地补偿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工资水平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情况,来确定安置补偿标准。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来解决集体和个人参保筹资难问题。
二是制定实行“以土地换保障”政策,完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更新理念,制定合理的政策,促进失地农民充分就业。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以强化失地农民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失地农民的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按照“政府促进就业,个人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原则,制定促进失地农民就业配套政策;大力鼓励用地单位和企业把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给失地农民;要制定和完善关于鼓励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失地农民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进而形成“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切实保障“可持续生计”被中断的失地农民权益的良性补偿。
4、实行阳光操作,公开补偿结果。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群众有三怕:一是怕征地拆迁中有暗箱操作现象;二是怕征地拆迁补偿成为“唐僧肉”,不能及时足额兑现;三是怕一些违章户补偿等于或大于合法户标准,认为自己老实吃亏。因此必须坚持阳光拆迁、阳光安置、阳光补偿,应在征地拆迁现场设置公示栏,并建立拆迁档案,及时公布拆迁调查、房屋评估、协议签订等情况,让征地拆迁户无论是对自己的补偿还是别人的补偿都能看得清楚、想得明白、算得准确。
通过被征地拆迁群众之间的互相监督,既可消除互相猜测,互相抬价,互相攀比等心理,也可消除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腐败现象的发生,并使投机户、违章户无机可趁,从而也为合法面积界定提供可靠的依据。另外,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严格按照政策,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保持一个“口径”,减少或避免因标准不一而引发的矛盾;完善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机制,省级政府要制定完善定农村土地征用价格评估及补偿费分配政策,明确“乡规民约”的合理性;强化被征地农民在土地征用谈判及补偿费分配过程中的发言权;明确地方各级组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责权利及义务;明确征地拆迁补偿费分配使用范围、办法及相应的违规处理办法,从而较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优化工作专班,提高专班的执行力。
征地拆迁工作专班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征地拆迁工作的推进速度,更关系到征地拆迁过程中各种矛盾能否及时合理化解。所以在干部队伍的抽调组合上,要充分考虑工作扎实、不怕吃苦、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也要考虑业务熟悉、素质较高的人,还要考虑有关法律方面的人员,要让抽调的工作人员有讲话权、参与权。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干部工作作风扎不扎实、政策执行公不公正,群众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一方面要加强专班干部的学习、提高专班干部政策理论及法纪意识,另一方面要建立信息交换制度,本区域或相邻地区要加强交流与沟通,互通信息,及时掌握了解面上的情况,把握政策执行的相对平衡性,有效控制因征地拆迁引发信访问题的几率。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由此可见,国家出台征地拆迁信访制度,出发点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还需要从强化教育、解决农民社保问题、信息公开等几方面努力。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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