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县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因楼房改造、拆迁需要暂时拆除、迁移警报通信设施的单位。
二、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要求 | 份数(份/套) | 纸质版/电子版 | 来源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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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1 | 韶关市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审批表 | 单位加盖公章。 | 1 | 0 | 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 ||
2 | 报废人民防空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申请表 | 单位加盖公章,申请报废人民防空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的需提供。 | 1 | 0 | 纸质/电子化 | 行政机关 | ||
3 | 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方案 | 单位加盖公章,附图纸。申请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需提供。 | 1 | 0 | 纸质/电子化 | 申请人 | ||
4 | 报废人民防空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方案 | 单位的加盖公章。附图纸。申请报废人民防空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设施的需提供。 | 1 | 0 | 纸质/电子化 | 申请人 |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韶关市始兴分厅(网址:http://wsbs.gdsx.gov.cn/portal/department/department!detail.action?hot=4&orgId=242172&areacode=440222,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3.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在网上出具电子《收件回执》或《预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3.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4.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和报废警报器、控制终端等设备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始兴县永安大道77号县政府行政大楼4楼
五、办理时限
7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始兴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2010年)
第十七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有关单位的警报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重建经费由拆迁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