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什么是违章建筑,不就是为了压低百姓补偿款,被认定违章建筑吗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是有些建筑物看起来像是违章建筑,但在真正拆迁的过程中却会发现这是合法建筑,或者还有些房屋可以经过补办手续成为合法建筑,在拆除违章建筑之前拆迁方肯定会充分的调查,避免误差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当这8类房屋被当作违章建筑拆除的时候,那么违法拆除的责任人就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第1种是因为证件不全可以补办手续的建筑,这样的建筑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
城乡规划法中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来获得房屋建设的许可证,所以说对于可以补办手续的违法建筑应当是予以限期改正的机会。
第2种是2018年以前首次完成建造或者扩建的建筑,这些建筑不应当认定为违章建筑。
2008年以前的时候,我们在建造房屋的过程中会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或者一次性买断集体建设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也在2008年之前完成了建造或者改建扩张。
第3种是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如果自己的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产证和相应的建筑工程规划手续,那么是不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这种情况属于证件不全,到最后还是可以补办的。
第4种是行政机关同意招商引资企业建设的建筑。
企业会经过行政机关或者职能部门同意建设建筑,那么这些被同意的建筑其实也应该不被算作违反建筑。
第5种是1986年6月25日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
1986年的土地管理法实施以后,那么1982年颁布的相关法律就随之废止了,所以说1986年6月25日以前建造的农村房屋是不属于违章建筑的。
第6种是从行政机关直接买断土地使用权的,并且在该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有的人会通过招商引标或者拍卖的方式,通过行政机关来购买土地使用权,但如果当时出售的只有地上土地的使用权而没有地上房屋的相关手续,这样的建筑到最后是不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
第7种是农村的三种土地上建筑不属于违章建筑。
农村在承包地或者荒山荒地自由开垦的土地,基本农田建设的土地,这三类土地上的建筑不应当被认定为违法的建筑。
第8种是在土地总体规划之前建造的房屋。
这样的房屋符合当时的土地规划,那么建造之后虽然不符合现在的土地建设条件,不过也不能随便的就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按照法律规定来看只能没收,不能限期来拆除。
当然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各地的征地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都会有所不同,补贴的项目不同它的拆迁标准也会不同,所以相对应的补偿款就会不同,如果大家在遇到拆迁过程中没有了解相关的补偿条件,那么可以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用专业的答案来告诉我们应当怎么做到,最后争取获得最公平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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