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资格拆除违建
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建筑都是合法的,有的建筑合法,有的不合法。提到不合法的,首先想到违章建筑,就能联想到“拆除”两个字。所有的违章建筑必须拆吗?谁有权利决定拆除呢?
谁有资格拆除违建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现今条件下无论是城市或是农村住房已是大家最值钱的生活资料和财富之一,很多人也期待通过拆迁大赚一笔钱。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还是要依照法律程序修建房屋,免得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