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国务院:拆迁工作当中存在5种问题,拆迁户有权不签字
近些年,农村飞速发展,国家为了建设新农村振兴乡村开展了五年统一规划工作,很多农村已经拆迁或者已经乔迁新居,而有的农村可能还在规划当中,不少农村也将面临拆迁工作,拆迁之后,新的居住环境将大大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农村设施将会更齐全,比如医疗、教育、超市、银行等等都会比较健全,拆迁也分为很多种,有的是统一规划建设有的村子则是统一规划,统一住房或者合村并镇、撤村并村等等,农村土地资源也将得到更大的利用。
不过在拆迁工作当中,国家为了维护村民的相关权益也实施了很多新政策,比如土地确权之后,宅基地在拆迁中也可以获得补偿,这样除了房屋和宅基地之上的附属物宅基地也可以获得补偿,等于双向补偿,这样农民就可以多获得一份保障,当然也有些农民朋友对拆迁问题其实还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下面有5种问题如果在拆迁中出现,农民有权不签字,大家一定要重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一、拆迁补偿不合理
出现拆迁不合理这是在拆迁工作中常遇到的一种事情,有些开发商可能为了节省成本给出的标准不同,有些村民感觉有些吃亏一直不愿意拆迁,就成了大家口中的“钉子户”,拆迁补偿都是有相关对规定的,不管拆迁方还是村民都应该了解,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要看准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一定要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宅基地之上的附属物,根据拆迁相关规定,附属物也在赔偿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这部分补偿农民可以选择不签字,一定要仔细核对补偿标准。
二、拆迁主体不规范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拆迁工作只能依照县级以上部门,但在有些农村,有的是一些开发商私自找村委协商开发农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拆迁主体的话就是违反规定的,农民这一点一定要了解清楚。
三、不能按照先补后拆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拆迁必须按照先补后拆的原则,这里面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首先有些村民可能不想要房子想要补偿款,有的村民可能不想要补偿款要房子,有的人拆除后没有地方居住,还有种情况则是房子拆除了而拆迁补偿款还没给又发生了争议问题,那么最大的损失可能农民,所以拆迁条例中很明确,防止出现纠纷一定要按照顺讯先补后拆。
四、空白协议书
有些拆迁方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会让各部门或者一些村民发动起来去劝村民签署协议,但因为了快速拆迁,往往会有些人口头答应并承诺很多事情,这种空白协议并没有任何法律效益,也不能答应,更不能签署一张空白的协议书。
五、未公告就进行拆迁
一般农村拆迁都会提前公示,公示主要包括:①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②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③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④征地批准的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但有些拆迁方会搞突然袭击,村民还没有准备的情况下,两天内就说拆迁,如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对于自己的房子为什么拆除,要做什么,拆了谁给钱的这些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但拆迁方要求签字的情况下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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