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房屋拆迁时我不想签补偿协议,可以拒绝吗?

房屋征收与补偿中被征收人常常陷入这种两难的困境:一方面觉得征收方给予的补偿过低,不想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另一反面又害怕政府的各种逼签手段,还怕自己坚持不签字,最后却换来房财两空的结局,后悔莫及。

在这种进退两难的困局之下,有人选择了忍气吞声,有人选择奋起反抗,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在房屋征收中处于弱势的被征收人到底该何去何从?

首先,大家一定要明白签订补偿协议意味着什么。

补偿协议是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数额、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等补偿安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如果你在补偿协议上签了字,就意味着你认可协议上列明的补偿安置事项。如果后期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这份由你亲笔签字的补偿协议就会成为巨大的拦路石。即使被征收人想主张这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这是在受到征收部门的欺诈、胁迫之下签署的协议,也需要有证据证明。反之,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被征收人撤销或变更补偿协议的请求。

因此,如果大家对补偿安置事项不满,不要随意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否则后期真的追悔莫及。

房屋拆迁时我不想签补偿协议,可以拒绝吗?

其次,拒绝签署补偿协议也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面对暴力逼签,沉着冷静,不要害怕!

暴力逼签包括冷暴力和明示暴力。

明示暴力一般表现为:找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性质与黑社会类似,每天拿着补偿协议找被征收人签字。对于那些拒绝签字的被征收人,他们会使用各种办法干扰其正常生活,甚至断水、断电、打砸、破坏,直到被征收人受不了,无奈地签字。

冷暴力主要表现为:动员已经签署补偿协议的亲友或街坊邻居对被征收人进行集体语言攻击或言语谴责等;如果被征收人有亲属在行政机关任职的,甚至以该亲属的职位和工作晋升相威胁。

征收方为了逼迫被征收人签字,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花样翻新可谓不胜枚举。在一系列的言语暴力或明示暴力之下,被征收人如果承受不住精神上的巨大压力,就只能乖乖在协议上签字。

在此,小编想说:面对这些暴力行为,大家务必保持冷静,不要被政府左右。如果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安全收到侵害,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在律师的帮助下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拒绝签字之后,要灵活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找到政府违法之处,通过谈判或诉讼要求合理补偿。

在征收工作中,被征收人相对于征收部门来说处于弱势,而要想逆转这样的态势,需要我们化被动为主动,主动寻找政府的违法之处,抓住其“软肋”,作为获得合理补偿的谈判筹码。

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出于加快征收进程、节约征收成本等原因的考虑,常常会跳过一些法定程序或者不按照法定要求操作,这些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因此,当事人一定要灵活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收集被征收人的违法证据。为此,当事人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都更丰富,更容易发现其中的关键问题所在。

房屋拆迁时我不想签补偿协议,可以拒绝吗?

在收集好政府的违法证据之后,被征收人即可针对这些违法点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征收行为违法并撤销。在此情况下,政府一来不愿意看到征收工作被拖延,一方面不愿自己的工作受到负面评价,影响其政绩。在这种压力之下,征收部门往往会积极主动地与被征收人进行谈判,此时,若有专业律师把关,被征收人一定能争取到合理补偿。即便无法与政府协商解决补偿问题,我们也能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警惕“拆违代拆迁”,收到政府送来的相关文件千万不能置之不理!

此外,被征收人还要时刻警惕政府以“拆违代拆迁”,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的房屋莫名就成了“违建”,无法获得补偿或者只能获得极少的补偿。

如果收到政府送来的《违法建筑认定书》、《限期拆除决定书》等文件千万不能置之不理,务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自己不熟悉相关规定和流程,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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