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非常时期,个别地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还有补偿吗?

疫情之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我们的生活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们会认为在一些地区房屋拆迁项目和违章拆迁会被叫停,但是小编这几天接到一些咨询,还是有个别地区对房屋和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当然,很大一部分是以被拆迁人不认同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方通过认定其房屋为违章建筑为由对房屋进行拆除,对于这种情况小编整理了违章建筑拆除的认定、是否有补偿、违章建筑包括几种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违章建筑的认定?

违章建筑一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等为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建造的建筑物;二是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未获得规划或者违反规划许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当然,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使是被认定了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是不可以的。

二、违章建筑拆迁有补偿吗?

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章(法)建筑”的含义,在学术界目前比较认可的一种说法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建筑物和其他工作物。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不予补偿的“违章(法)建筑”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无偿拆除的建筑,而不能以是否具有产权证或者批准文件作为判断是否是违章(法)建筑的唯一标准。没有相关的产权证明很多时候是因为社会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并不是产权人主观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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