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2020年,拆迁方说没补偿的8类人,其实也有机会拿到补偿款!
全看户口矛盾多
某些农村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对象是按本村农村户口进行补偿,这样原是本村村民只是因升学、参军等原因户口迁移出去的人,即使有未到期的30年承包地和房屋也无法获得补偿,白白被征收和强拆。而某些城镇户口的人却通过和村干部搞关系等方式把户口迁到农村,获得补偿补偿资格。不患寡而患不均,有少部分的村干部在拆迁补偿资格问题上不能“一杆尺子量到底”,“看人办事”现象严重,引起受害农民的不满。
成员资格是重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并非仅仅以户口作为判断依据,还应当从该“成员”是否与集体经济组织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成员”的生活来源是否来自于村集体,是否与村集体有权利义务关系这三个方面考量。
详解8类特殊情形
律师结合自身经验,并参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讨论会纪要》、《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资格界定若干规定》,总结了以下这些特殊的具有补偿资格的情形:
1收养的孩子
因收养已进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实际生产生活,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但常住户口非自身原因未迁入的,视为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征地拆迁中享受补偿和安置。
2城镇户口转成农业
如今的农村户口越来越难以取得了,其中结婚是一个比较讨巧的办法,非农户口与农业户口的两人结婚后,一方可以将户口改成农业户口。这种情况下即使因特殊原因户口暂不能迁入本村,也依然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3外嫁女/入赘男
多部法律规定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外嫁女和入赘男可能都没有承包地了,但是他们的权益依旧受到保护。
4外出经商/务工
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迁出户口的,不视为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5几种户口迁出的特殊情形
因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服义务兵或初级以下士官兵役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因服刑、劳教等原因被注销、迁出常住户口的,村委会不能违法剥夺这几类特殊户口迁出人口的补偿资格。
6超生子女
因为计划生育政策的原因,很多超生子女不是落户亲戚家就是成了“黑户”。计划生育的处罚并不当然剥夺这类子女的补偿资格,只要有出生、养育事实、村委会或公安局的证明等证据可以证明亲子关系,获得拆迁补偿还有希望。
7户口迁回原籍
现实中有很多村民在非常年轻时就已经远走他乡,开始自己的奋斗,有的已经大城市有了稳定的工作,有的出国成了华侨。落叶归根的思乡情结也召唤着让这些人,在晚年回到了自己的故乡,这类迁回原籍的人也是有资格的。
8其他特殊情形
显示情况千变万化,不可能一一罗列,所以遇到一些特殊情形,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或者有地方上的特殊规定,也可以认定为有补偿资格。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