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2020年农村拆迁,这3件事没交代清楚,村长来劝也别签字
2020年可以说是“拆迁年”,是全国拆迁工作过渡的重要一年,也是棚改项目章货币化安置改革的关键时期。此外,从区域角度看,山西、山东、安徽三省已经启动了新的拆迁总体规划,西安、昆明、宿迁、温州等地已经开始了新的土地征收。
尽管我们都嘲笑房子拆迁富三代,很多人依靠拆迁获得巨大的好处,成为“拆二代”,但农民不了解法律,当面对大拆迁事件,不知道如何处理,所以农民在面对自己应得的拆迁利益,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好。
对于2020年的拆迁,这三种情况还不清楚,谁也不要签约。
一、拆迁之前务必公开通告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是在国有土地上还是在集体土地上征收房屋,拆迁前的公告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法律程序。
首先,公告是保护拆迁户的知情权。往往拆户的房屋已经被拆除,但他们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他们不知道拆迁项目、补偿标准和安置计划等关键信息。
其次,当住户对拆迁信息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可以立即实施有效的补救措施,尽量表达自己的需要,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当农村的房子进行征收时,要宣布很多公告,如果是在不向公众宣布公告前就拆除房子,那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失,它是非法拆迁,受害人可以选择拒绝签署协议。
拆迁方严格依法拆迁房屋的,在拆迁前一定要公开拆迁公告,包括拆迁日期、拆迁地址、拆迁补偿表等重要信息,做到公开透明。
未经公开公告就拆除房屋是违法的。这样的时候,拆迁户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我们一定不能忽视这种情况,否则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二、先安置后拆迁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或者房屋的拆迁,必须依法先安置后拆迁,也就是说,先补偿、先安置。为选择了期房进行补偿的人,在经期房可以搬进来之前,必须把住户安置好,使他们的正常生活真正得到保障。如果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受到拆迁的影响,可以给予赔偿或补偿。
拆迁户面临拆迁条件必须冷静,切忌因为一时冲动,在正式的获得补偿之前就同意把自己的房屋拆除,然后延迟补偿,就会导致整个家庭没有落脚处,一年到头只能依靠租房给家庭带来伤害。
当很多朋友面临拆迁事件时,他们对房屋拆迁补偿的顺序一无所知。事实上,先拆后补或者先补后拆这两种不同的顺序会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先拆迁后补偿没有法律依据,而这种口头形式的保证,即使签订了协议,拆迁方也可以在后续翻盘。
但先补后拆,能使拆迁户的利益得到很好的保障,房屋被拆后没有补偿金的现象不存在。毕竟,钱只属于你自己。
三、明确补偿条款,补偿水平符合标准
对于征地拆迁,国家始终遵循一项基本政策,即“保持原居住条件不下降”,这是拆迁事件的最低水平标准,否则其他所有拆迁活动都不符合国家拆迁的原则。
拆迁的目的是改善人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生活,促进经济的发展,因此,无论任何拆迁事件,必须根据广大人民的利益,坚决反对因拆迁降低人民生活标准的行为,更不能容忍,因为拆迁导致家庭破裂。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同等级房屋市场价格的补偿或者同等级房屋的置换补偿,停业房屋的损失补偿等。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农作物补偿费和农民安置补助费。
具体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为基础,但一般的补偿标准不够高,不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生命安全,因此一般采用法律手段来获得更高的补偿。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房价往往不同,因此补偿标准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发布的拆迁补偿参考单位,拆迁户在协商拆迁补偿条款时,首先要心中有数,要避免拆迁方降低价格。
若大家在拆迁时,碰到了上述的三种状况,那就无论任何人过来劝说都一定要保持警惕,拆迁户们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怎么分辨违规拆除行为,另外还要了解相关法律常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必要的时候询问专业律师,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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