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主体】网友问题(2):拆迁公告以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谁说了算?
村委会是否可以作为征收主体?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
当然没有权利,我告诉大家我国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做为村委会虽然是村民意见的收集箱和集体意见的出口,但它并不能自行代表所有村民的个人意见。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一个村民自治组织,自然是没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与批复的。有且只有市政府和县政府才有权进行土地征收,并且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当遇到村干部要拆你的房子或者威胁你的时候,就勇敢告诉他们:我的律师说了,你!无权征收!
答案:村委会只能配合公告信息不能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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