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房屋拆迁,不想搬到三环外,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
随着城市建设,有些地区列入到了拆迁再建设的项目当中,经部分人反应当地拆迁补偿让人出于水深火热、十分闹心。拆迁补偿有关补偿安置方式是时下的热门话题,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地理位置过于偏僻远离市区,不方便出行以及日常生活。使得很多当事人存在疑惑问,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是否可以申请回迁原居住地,什么条件可以要求回迁等问题,下面我们就给大家做出解答。
房屋拆迁,征收方让你从主城搬到三环外,你能接受吗?
拆迁房坐落于主城区,当房屋拆迁后根据当地补偿标准通常可以获得高额的拆迁补偿金或者安置房。本就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却有很多人怨声载道。在申请回迁要求时征收方却敷衍了事,仅提供产权调换,被安置在三环以外的偏远地区。
我们都知道三环以外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不利于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出行,而且它的房价和地处主城繁华闹市的一环内的房价也是相差甚远。然而一旦被迫安置到了三环以外又没有其他的选择余地不得不接受,这也意味着安置房不具备未来的升值空间。搬离主城后,被征收人的日常生活包括工作生活节奏都被打乱。所以很多涉及到的被征收人都选择了原地回迁,当出现了征收方的拆迁补偿金以及安置房不能满足被征收人的要求这时候就产生了难以调停矛盾。
为了解决广大被拆迁人的矛盾,总结了当被拆迁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内容如下:
这三种情况下房屋拆迁,您可以要求原地回迁
早在2011年国家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条令条例的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条例内容明确就产权调换进行了规范,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被征收人因老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个人房产的,被征收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无法接受安置房的可以选择申请在改建当地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要求,当地政府应当积极提供解决办法,妥善处理问题意见并且提供改建当地或者原住址就近的地理位置的房屋。
根据上述内容,不难看出在房屋的征收过程中,对于旧城区改造的,被征收人提出意见要求房屋产权在改建地段进行合理调换的,征收方具备解决问题能力,应当参照被征收人的意见进行提供改建地段或者不能提供原地段房产调换的也可以选择就近地段的房屋进行调换。
根据各地征收情况来看,老旧城区的改造方案包括了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的以上三种形式,被征收人在收到下发的征收决定以后,应该第一时间根据产权以及相关资料确认清楚名下房产属于上述哪一种性质的征收方式,如果征收方式属于这三种的其中一种,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理所应当要求产权原地回迁,如果征收方拒绝了回迁提议的只是给予被征收人补偿金的形式作为补偿的,其行为严重违法。
农村房屋征收也能要求原地回迁
然而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以及安置方式同样分为三种,一种是安置房安置,另一种是货币补偿以及划地重建。然而划地重建可以属于一种以其他形式原地回迁的选择,划地重建是指征收方在原有房产的地理位置或者相近的地段进行统一规划,如果以上形式不能满足征收方可以单独规划出宅基地予以被征收人自行修建房屋。
根据农村单位的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方案中,通常牵涉的的建设项目一般都是公益项目,用于一些大面积或者包含整村进行征收的情形,根据实际问题是很难满足原地回迁的要求,例如对于水库的修建、以及给整个村庄修建道路。
以及其他部分土地有关的征收,解决原地回迁的诉求尚可以安置宅基地。被征收人应该第一时间进行宅基地的安置。如果遇到个别地方政府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会采取利用原地回迁的形式减少支出。
由于规范要求的文件的不全面性,并不能提供相关规定的规范农村的集体土地在处于征收的时候征收方一定要做到以上内容中提到的三种方式满足需求,一般情况征收方通常根据征收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进行安置,被征收人往往没有选择的权利。
反而在城市的房屋被征收的时候,被征收人绝对具有独立自主的选择权利,遇到征收方只提供其中的某一种方式均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
以上就是我们为大家总结的在遇到房屋征收的时候,具备哪一种条件才可以选择回迁房安置的情况概述。如果你也在遇征地拆迁时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向有关征收拆迁专业的律师进行维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