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拆,请这样录音录像取证!
在打官司的时候,我们时常会听到一句话,打官司打的是证据,这是因为我国的司法体系看的是对事实有了基础的依据之后,再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文作出判决,如果我们想要从判决中取得利益,就得拿出对于我们自己有利的证据与法律条文。。
而当我们遇到强拆需要维权的时候,也是如此。当遇见强拆需要维权的时候,我们需要把有效并且充分的证据保留下来,只有这样才能使在法庭上的司法者就像亲身经历一般,并且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来相信我们,帮助我们让侵权者承认侵权的事实。如此才能让我们获得在打官司时候的主动权,取得主动权会极高几率增强我们的维权效果。可是话虽这样说,在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的被强拆侵权人不知道该如何取证,从什么时间点开始取证,使得在后面复议与诉讼等法律途径的时候落在弱势,任侵权人欺负。今天,我们先从录音录像取证切入,给各位几点可行建议。
一、明确录音录像的对象
当我们打开录音的时候,录音对象一般是对准与征收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来录入他们的谈话内容,这个时候,我们就应该百分百明确在说话的人是什么人,他说的话的内容是指向什么的。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在谈话的时候可以自己说出来或者是让其他人说出来,在谈话的有谁,在谈话的时候分别有谁在场。例如:在和某个工作人员展开一场对话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在前面非常明确地用对方职位或者姓氏称呼对方,在得到对方的回应了之后我们再继续说出我们想要发表的意见。
并且,在商量过程中,我们要多引导双方的话题走向,让这场谈话围绕我们想要拿到的前因后果来谈,而在谈到一些需要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人物,这些具体数据的时候一定要非常明确,才能让司法者明确,这样才是完整的证据。而当录像的时候对准的是被强拆房屋的时候,我们应该录下房屋被强拆前的状况以及房屋在被强拆时候的强拆现场,最重要的是,房屋强拆后发生了什么后果,并且录下来的房屋要说明我们所录像的房屋就是此次所诉讼的争议房屋,所有房屋都需要是同一间,不要出现一些无关事物。而需要这么明确的证据,就需要我们将房屋的位置所在与房屋外观全貌内部装修结构都录下来。这个时候就要求我们在收集证据的时候,尽量能将地标性建筑物拍摄下来,从远到近从内到外,全方面拍摄下来,保证录像的完整性与协调性,尽量保证将强拆前后的对比情况录像下来。除此之外,在录像的过程之中被拆人可以添加一些适当的语言说明,如录像人身份、录像时间、录像内容来增强视频观看者对我们的相信程度。
二、明确录音录像的时间
我们的录像装备一般都有录像保存时间,而如果是录音的话,想要证明时间的话就稍有难度,这个时候,我们可以在谈话过程中来提及时间以此来证明此次录音的具体时间。例如:“有意无意的问到今天是几月几号了”、
如果不是录音而是录像的话,我们可以录下政府相关部门的官网时间还有官方报纸的时间来证明录像时间。对时间的确认是为了能够证明双方商量谈话的时间、房屋具体到什么时间还存在到什么时间被强拆。
三、录音录像证据妥善保存
我们录像或者录音来取证的时候,一般都是使用手机或者是家用的相机,这些设备的储存偶尔会出现特殊情况,导致证据无意被损坏。在此,律师提醒各位,我们在录音录像取得证据后,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点就是在录像之前,我们尽量将设备储存清空,或者准备一张专用的储备卡,尽量保证录音录像不会被中断。第二点是在取得证据之后,将存储卡取下并且保存下来,除了已经确认代理关系的律师之外的其他人,尽量避免他们接触到,也不可以对录像录音进行剪辑。这么做的原因是,在法律中对视频、音频这一类的证据,会要求以“原始载体”为准。就是我们在录像录音时候所使用的设备。而当被告方对证据提出异议之时,法院或者是鉴定机构就会要求我们提供证据的原始材料,从我们的原始设备中复制或者是剪切到其他的载体当中,这样做会使证据具有不同等的证明力。大家也千万不要为了节约法官时间等想法来提交剪辑的文件,只需要提交完整文件即可。、
除此之外,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或其他关于强拆维权的问题,都可留言或致电咨询京尚拆迁律师。在维权路上,律师永远是你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