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开始:泼油漆摆花圈断水断电 这些强拆“软暴力”将不复存在
父老乡亲们,今天我们给大家一颗定海神针,往后我们在征迁过程中,如果遇到那些过分行为,如:贴报喷字、拉挂横幅以及断水断电等,在这个时候希望大家可以进行举报,因为这是我国扫黑办明确禁止的“软暴力”行为!
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明确定性!明确定性!明确定性!
这种重要的事情必须说三遍……
对于这个你应该不会不放心了吧,因为这个消息是今年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这个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司法部门办理恶势力、 “套路贷”、黑恶势力案件中财产处置以及“软暴力”这四种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的相关意见,还对其指出其含义所在:具体是指实施此种行为的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为了能够产生非法的影响,对他人的人身财产进行损害或者是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哄闹以及聚众造势等,这些都能够让他人产生惧怕,然后产生心理强制,或者能够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以及对自身的正常生活、工作也产生浸染。
再说到我们经常了解到的行为,比如:给你家断水断电、泼油漆、还有的是放蛇放老鼠等行为,都属于“软暴力”范畴。
我们曾经就遇见过类似事件:在某地的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为了能够让老百姓早点搬离,拆迁部门就在拆迁的区域内放置了几部高音喇叭,然后就是没日没夜的一直循环讲拆迁工作的相关内容,这样的行为让老百姓很生气,气的就差吐血了,对此行为相关人士说这个是在做“普法宣传”,当然我也遇见过更可怕的,就是我那种半夜三拆迁人员往被拆迁户家里洒了一口袋蛇,人家早上起床后都快被吓死了。
在以前的日子里,拆迁机关以那种可怕的行为逼迫被拆迁人搬迁,他们是沾了“法无明文不为过”的光,对于这样事情没有得到及时的处理,虽然老百姓心里都很清楚这些是谁请来的,但是对这些人依然投诉无门,很多的老百姓对于这样的情况都选择忍气吞声或者是早日搬离是非之地。
这次的发布会除了明确行为,而且司法部门还对此种行为的法律适用给出了明确看法:
就像采用“软暴力”手段,让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这个就分别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威胁”、《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分别以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以“软暴力”手段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的或者是滞留他人住宅的,我们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同时符合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定罪处罚。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曾在何时,老百姓碰到非法强拆人员的种种劣迹,他们进行举报、投诉,但是回应他们的人确实寥寥无几,对于进行起诉维权又费时费力费钱,这种事一般开始了每天家里就会没有安宁之日了,如今好了,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着手联合打击,如若谁再敢放肆,那对不起了,我们要对你进行逮捕、公诉、判刑、坐牢。
那感觉,想想就酸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