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拆迁,邻居补偿500多万、700多万,为什么我家只有200万?
几天前,有为被拆迁人向律师诉苦,说同样是拆迁了。一样位置的面积差不多的房子,为什么我家房子评估200万,邻居有500多万,甚至还有700多万?
电话那头的被拆迁人是这样说的:“我家房子公交车站旁边,拆迁等了二十几年终于来了。我没想到它会成为噩梦的开始,简单来说,我的家人和邻居当初是按照联排别墅建造的三栋楼房。房屋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是相同的。但是,被拆迁时却是各自大显身手。
我家里因为跟政府没有关系,所以评估了210万。隔壁邻居不知道怎么办到的。评估时一个700万,一个500万。父母为了这个问题每天争吵,搬拆迁方倒是好,在2018年年底在我家门口贴了张强拆的通知单。搞得我家都没过上一个好年,现在不同意就要被强行拆除了。我该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拆迁时,每个人都动用了自己的关系,能耐大的能获得高额补偿,没有关系就只能认吃亏。一些被拆迁人选择了忍,另一些被拆迁人虽然没有“关系”,但他们有较好的法律意识,知道如何通过合法手段获得合理的补偿。此前,律师也提到过,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中,补偿标准是根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确定的。被拆房屋的价值是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的。
为什么住房评估的价值差异很大?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 1.评估机构不是由被征收人选择的,而是由政府直接指定的。通过这种方式,评估机构将根据征收者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评估,从而降低我们房屋的价值。
律师建议,在正常情况下,房价评估机构应该选择这种方式:在征收国有土地的过程中,首先确定征收范围。确定征收范围后,住房征收部门应组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择。由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部门确定的时间内来决定,并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如果被征收人未能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谈判,评估机构可以通过投票或抽签方式,采用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来确定。
律师还处理了很多有关评估程序非法性的案件。有很多地方进行评估时,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到拆迁户进行现场调查,直接做出评估报告就让被征收人签字确认。,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办法》的规定。
律师提示,合法的房屋评估程序应该分为以下几步:
- 1、委托。
房屋的征收部门与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签发授权书。住房评估机构在接受评估委托后,不得转让评估业务。
- 2、房屋征收部门向评估机构提供初步资料。
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当移交给评估机构。被征收房屋的基本条件包括一些未登记的房屋,即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的调查,鉴定和处理结果。评估机构应根据政府的调查结果进行评估。
- 3、实地勘察。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安排登记评估人员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现场调查,并保留相关的录像资料。现场调查记录由住房征收部门,评估人员和被征收人员签字确认。4、公示和送达。
初步评估结果后,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当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公告期满后,房屋评估机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和分户报告。征收部门将向被征收者提供分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不同意评估的结果,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
总的来说,在相同位置的面积差不多的房屋最终获得的补偿差异却如此之大,这很可能是评估的过程有问题,因此,为了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在实际评估之前,我们一定要首先选好评估的机构,不能只让征收方去选择;也不要轻信评估报告中的内容。如果你不了解评估过程,或者觉得评估的结果有问题,可以及时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