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棚改之名的三种违法行为,发现一种要拒签
棚户改革不仅是棚户区的改造,也是中国在城市危房改造和改善有需要家庭住房条件方面发起的民生工程。然而,项目的大规模改造工作不可能在一夜之间完成,也不是由一个部门的两个部门完成,而是由长期和多部门联系的大型项目。其中,将会有一些有用的人带走棚屋。要改变名称做违法的事情,对于这种行为,我们必须通过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发现有一项就要拒绝。
棚改,既是棚户区改造,是我国对城镇危旧住房改造、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但工程浩大的棚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也不是一个部门两个部门完成的,而是长时间、多部门联动的一项大工程,这其中,就会有一些别有用的人拿棚改之名做违法之事,对于这种行为,就要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现一项就要拒签。
一、补偿及其不合理
棚户区虽然在法律上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在城市发展中,对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方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大致属于棚户区。
而棚户区改造是对脏乱差的社区环境进行根本的改造,虽然是一项民生工程,但并不代表补偿就比其它拆迁项目补偿金额低。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政策都是不允许的,对于这种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仔细鉴别,别上了开发商的当,补偿不合理直接拒绝签字即可,并及时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评估数据不准确,申诉权利都没有
经常会有一些拆迁方对棚户区内拆迁的房屋不进行拆迁或者评估程序错误,数据不准确,评估是确定房屋价值的重要程序,一般最终的补偿标准都是建立在评估价格上的,所以评估程序尤为重要。
具体步骤为评估方的选择,评估方可以由征收部门和被拆迁人协商选择,然后 评估应当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最后,如果对评估机构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日期内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然而,有一些棚改项目中,评估方受到拆迁方的干预,评估程序不合法,评估结构也难让人满意。对于这种行为,除了申请重新评估外,还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补偿标准参照方式不同
城中村和一些城郊村均属于棚户区改造的范畴,然而城中村需要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其房屋进行改造,而城郊村的土地性质还属于集体土地,一般来讲要参照《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在这其中就有一些拆迁方转了空子,随意制定补偿价格。
现实生活中,棚户区改造还有很多违法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注意,不管是遇到哪种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更快更高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