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否私下出卖农村土地?又能否替代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
在村民当中最信赖肯定就是自己的村委会了。村委会是管理本村的集体组织,村委会有权根据法律法律法规给予的职权,来对本村村民的土地、自然资源等归集体所有的财产进行管理,并指导村民对本村进行建设。
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可以把土地卖了吗?
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是不允许进行任何买卖的,这一点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同时也明确了进行非法土地买卖的法律责任:
(1)对非法买卖土地所得的收益要予以没收。
(2)对于在非法买卖所得的土地上进行建设施工的,要将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3)对非法买卖的土地进行改造的,如农业用地被用作建设用地的,应当要对土地恢复原状。
(4)对非法买卖土地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答案显然是不可以的,而且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
那么村委会能否代签协议?
在一些村子遇到政府的建设项目需要征地拆迁的时候都需要签订补偿协议。有时候一些村委会在未经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就代替村民签署了和征收部门之间的补偿协议。这样的行为其实是严重损害村民的利益的。对于这样的协议,村民们该怎么办呢?这里我们告诉大家,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然后向法院申请认定协议无效,来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