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1.征地批准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进行审批,审批后作出征地批准文件。这是必须具有的审批文件,没有的征地不合法。(注:该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
2.一书四方案
“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材料编写,并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审批。一书四方案是进行征地审批的前置文件。
3.用地项目的立项、规划、选址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地单位进行项目建设,需要先由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由有关部门进行规划许可及制定规划红线图,大的项目还需要具有选址意见书。
4.征地公告文件
上文说到征地需要进行审批,需要由国务院或者省级政府作出征地批文,但不是具有征地批文征地就合法了,该征地批文需要进行公告,没有依法进行征地公告的征地批文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超过两年期限的征地批文已经失效,进行征地公告也不合法。
随着征地拆迁的项目的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律条文越来越健全,许多被征收人也开始意识到征地拆迁信息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