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拆是怎么回事?如何应对?
一、偷拆是怎么回事?如何应对?
“偷拆”是指行政机关作为拆迁征收方,被偷拆人作为被征收人,在双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程序进行告知,在被征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偷偷拆除的情形。
应对方法:
1、首先,被拆迁人要尽可能的保留证据,例如采取拍照、录像的措施,拍照、录像要尽可能全面、清晰。
2、其次,要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我国110报警服务台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投诉。其中,受理电话警情的范围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被强拆的房屋价值较大,应按刑事案件报警。
在有些地区,派出所接警后不出警或出警后不作为,导致许多被拆迁人认为报警无用。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报警人首先在报警时进行电话录音,以备事后查询,其次,派出所出现场时要录音录像,或者要求派出所的人员做笔录,保存好派出所出警处置案情的过程,尤其是出警时间及处置过程。
保留证据与报警仅仅是维权路上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专业的法律手段获取关于违法拆迁的相关证据,以备日后争取合理赔偿之用。
“偷拆”维权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很多专业的法律程序,当事人往往很难及时、有效、有针对性的启动相关法律程序。为避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期,被拆迁人应注意及时做好收集证据、报警、请拆迁律师介入维权这三点。往往不同的情况在维权方式、手段、顺序、角度上均有不同,只有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律师的专业维权经验,才能取得最满意的维权效果。
二、拨打110报警求助电话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1、简明扼要陈述情况。要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时间、目前状况等。如果是发生了违法强拆案件,要说清歹徒的人数、特征,携带什么作案工具,乘坐什么交通工具。
2、如实反映事件的实际情况,不夸大,不歪曲。
3、尽量克服焦躁情绪,吐字清楚。
4、说清自己的名字和联系电话,以便公安机关与你保持联系。110答复出警后,要在事发现场等候,详细介绍情况,积极协助警方开展调查工作。
拆迁机构进行房屋拆迁的,必须要持有政府机关出具的允许拆迁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被拆迁人协商订立的拆迁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表明被拆迁方是出于主观自愿同意拆迁以及相应的拆迁补偿,拆迁方不得采取任何暴力或者是非法拆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