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有权拆除空心房吗,是否合法?
一、村委有权拆除空心房吗,是否合法?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只要不坍塌灭失,那么始终都是农民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国家收回。各地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的开展建设用地的盘活管理工作,并对那些闲置的资源进行统计,比如说常年没人住的房子、没有建筑物的宅基地、空心村等。对于那些常年闲置没人居住的房屋、使用权并不是很清晰的老宅、房屋已经破损严重即将倒塌的危房以及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房子,都会进行强拆,为的就是响应人居环境提升的工程,这样就可以提升着村里的整体规划面貌。
空心房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到农村的环境,更极大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在空心房拆除之后,能够更加将这些长期闲置的土地集中利用起来,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甚至是分配给那些没有土地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种植等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农村房屋所有权是属于农民所有,只有在经过农民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拆除农村的空心房屋。
二、农村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2、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3、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综上所述,由于进城务工等因素,导致大量的农村房屋空闲,对于不能确权的空心房或属于违章建筑的,村委会有权拆除。毕竟空心房的存在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紧张,不利于改善人地矛盾。当然,如果空心房有产权人,村委会拆迁就要经过本人同意,不然就是非法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