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拆迁案例:自己的宅基地补偿被别人领走,还能维权吗?

导读:一起普通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却反映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面临征收时的维权难题……

【基本案情:自己的宅基地补偿被别人领走了】

2015年,因为工程建设,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政府做出土地征收的决定。随即,征收办等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征收指挥部开始与被征收人商谈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刘女士的房屋宅基地就在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由于在1997年,刘女士同村村民李女士购买了该套房屋,刘女士仍是房屋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登记的土地使用人。2015年由于绿化隔离腾退项目,李女士拿着房证和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签订了补偿协议并搬家交房。对于自己使用的宅基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政府征收,刘女士感到绝望。自己的土地没了,并且也得不到任何的补偿。眼看着赖以生存的土地被破坏,刘女士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刘女士为此心力交瘁,吃不好睡不好。

她听闻邻居提起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办的案子,在同样无助的情况下,黄晓丽律师能够扭转乾坤,使得委托人能够拿到自己的补偿款项。于是她来到在明律师事务所,告诉了黄晓丽律师全部案情。黄晓丽律师听完后,同情刘女士的遭遇,同时安慰她宽心,告诉她可以立即开展工作。

【办案经过】

取得刘女士的授权后,黄晓丽律师立刻展开她的工作。

第一步 快刀斩乱麻

黄律师先对李女士的房屋提起了诉讼,此时,将台乡人民政府将安置补偿款予以保全。这样,不至于到最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黄晓丽律师运筹帷幄,先把最后的道路堵死,为委托人赢得了一个良好的时间契机。

第二步  抛砖引玉

在将安置补偿款予以保全后,黄晓丽律师紧接着开展了第二项工作。在2016年2月1日,黄律师向将台乡人民政府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台乡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朝将字(2016)第10号-答”,告知刘女士因为关于该房屋的房屋腾退补偿协议尚未签订,所以并没有制作,另外将台乡政府对刘女士回复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其实政府说了等于没说,想让它公开的信息也没有任何公开,完全就是打哈哈,迷糊我们的委托人。但黄晓丽律师怎么可能会让它得逞,黄晓丽律师再次提出政府信息公开,这次政府回复“先前已进行回复,不再重复作答”。这时候,黄律师开展了她的第三步。

第三步  螳螂捕蝉 黄雀在后

2017年由于刘女士不服朝阳区将台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回复,黄律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相关证据和黄晓丽律师前前后后做的各项工作的努力之下,朝阳区人民政府完全支持了刘女士的主张,撤销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并限期乡政府重新作出答复。

经历重重波折,刘女士仿佛看到了信息公开一案胜利的曙光。而这样一起复杂的维权案件还将持续推进下去。黄晓丽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对于经历过买卖、租赁等流转的宅基地,土地权利人一定要提高权利意识,盯紧有关征收项目的进展,确保自己在土地面临征收时的补偿权益不会被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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