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怎么补偿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经济发展很快,城镇化的发展也是逐渐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很多地方都在开始了农村的拆迁,我国在这方面对于拆迁的补偿都有相应的规定,才能更好的维护好百姓的利益。那么这样的规定都有哪些呢?
农村拆迁怎么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土地补偿费标准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 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 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二、土地补偿费分配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 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附着物和青苗费补偿标准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四、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县、区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 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帐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帐户后,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的详细介绍,大家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做详细的了解。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说,拆迁时一件大事,一定要合法的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当然也需要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拆迁补偿规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