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如何补偿哪些没有过户的房屋呢

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买受房屋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若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就被列入拆迁时,需要尽快办理补救措施。具体步骤如下:

办理步骤:

1、办理过户登记

若是听说房屋将会列入拆迁,但还没有冻结房产档案时,应该马上找原来房主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2、补办合同

若是已经列入拆迁并冻结房产档案不能过户时,马上找到原房主补办买卖合同,增加“若没及时办理产权过户,遇到拆迁时,买方可以享有拆迁方给予房权证所有人的一切权利”条款等;

3、办理公证

办理好补办合同事宜后,和原房主一起到公证部门申请办理买卖合同(特别是增加的合同条款)公证,让公证部门工作人员问讯笔录,把添加的合同条款内容以公证书的方式表达出来;

4、回迁后办理房权证

回迁的房子竣工后,根据拆迁开发商提供的材料、数据,和原房主一起带着身份证明、老房权证、拆迁合同、回迁房的总证复印件、派出所的房屋坐落证明、房管部门的确权审批表等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房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受理、审批,核发原房主的新房权证;

5、办理过户

和原房主重新签订买卖买卖合同,开始走过户程序重新测绘、评估、缴纳税费、受理、审批,核发出证,领取新的房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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