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涉及的宅基地如何补偿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都是有补偿金的,一般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这笔补偿金还是非常可观的。最近,很多农民朋友因为补偿金的多少和当地村委会、镇政府产生纠纷,向我们咨询。
那么,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拆迁补偿金到底该给多少呢?有法可依吗?今天,我们特意邀请律师为您解答。
1.农村征地拆迁涉及的宅基地如何补偿?
首先,因征地拆迁的宅基地的补偿有法可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该条还规定了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了“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
其次,宅基地补偿标准的问题。
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
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
2.农村的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宅基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含了农民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的,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而其中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 =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所以,征地拆迁过程中,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补偿不可混淆一起的,更不能因为房屋得到补偿就认为宅基地已经补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