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确认工作的五个程序步骤
仲裁大家应该都有听过,但是大家对于仲裁确认或许就有点了。今天,小编就与大家一起讨论仲裁确认工作的五个程序步骤,让我们能一起来了解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步骤吧。希望以下资料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第2款规定:“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效力”。武汉仲裁委员会历年来办理了大量的仲裁确认案件,通过以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对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或协议予以确认,使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凭仲裁裁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需向法院重新起诉,避免了诉讼。仲裁确认工作的程序有以下五个工作步骤:
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同时,也在同意仲裁确认协议上签字(盖章);
2、由拆迁人填写“仲裁确认申请书”;
3、由仲裁委做出“仲裁调解书”(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一份,调解室留一份,送武汉仲裁委存档一份;
4、双方当事人对调解书及相关文书予以签收;
5、根据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委将依据确认后的合同标的额的大小,收取一定的费用。
二、确认仲裁
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借鉴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武汉仲裁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创立并推行确认仲裁制度。
确认仲裁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请求,依法审查当事人为实现解决争议目的所达成的协议或其他协议(合同),确定是否承认其效力,并制作仲裁裁决书的活动。确认仲裁区别于一般仲裁案件之处在于它不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为前提,不是事后解决争议的方式,而是一种提前风险防范的法律途径,其意义在于化解法律风险、防止争端升级和矛盾激化、避免损失扩大、促进商事合作以及维护社会和谐。
这五个步骤分别是签字盖章、填写申请书、仲裁委调解书、双方对调解书签收、仲裁委收取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