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对于征地是有一定的补偿规定的,征收了农民的地,就要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偿。但是至于补偿的标准,很多的人是很不清楚的,尤其是你出台的新的补偿标准。

土地租出去了,补偿咋分?

最近,网友却为此犯了难,他家的地早就租给了承包方,具体情况是这样:王老头家的地,租出去30年期限,但现在才10多年,就遇上国家征收。合同期限还有将近20年到期,这种情况的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补偿费用是给承包方,还是给发包方老王头呢?

补偿可是“真金白银”,哪一方少拿了都不乐意

对于这种情况,农户在土地出租后,作为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仍由农户享有。所以征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会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依照规定流程分配给农户。

承包方就没有补偿了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地实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从第2点可以看出来,补偿肯定是有的。

具体分配原则,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②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也就是说,青苗费、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大多数情况也都是承包方投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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