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搬迁通知书——政府强拆的免死金牌?
一纸通知书,房屋被政府强制拆除
王先生为河南邵阳人,因邵阳市体育新城建设项目需要征收王先生的房屋,所以王先生与体育中心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但因为房屋是王先生和何女士共同所有,签订协议时何女士不知情,王先生也一直未腾退房屋。后体育中心指挥部向王先生发出了《关于强制搬迁腾地(倒房)的通知书》,通知书中称大祥区政府将组织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拆除。次日,区政府组织城管、公安局、体育局、街道办、村委会等部门人员对王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我们不禁要问,下达了强制搬迁的通知书后,就能直接强拆房屋吗?
一纸诉状,将政府告上法院
栾金光律师接受王先生与何女士的委托后,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强拆王先生、何女士房屋的行为系属违法。根据案件实情,栾金光律师主要从以下几点说明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王先生、何女士的房屋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此责令强制搬迁、腾地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组织其他部门实施强制拆除。
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程序违法。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政府若要强制拆除房屋,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政府组织其他部门实施强拆房屋的过程中,损坏了王先生除房屋以外的其他财务,毁坏其他财务显然是违法的。
一纸判决,法院认定政府强拆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栾金光律师的观点,认定区政府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组织相关部门拆除王先生房屋时,王先生已完成搬迁腾地并自愿交付房屋。区政府组织人员对王先生尚未交付的房屋进行拆除,程序违法。因此判决确认区政府对王先生、何女士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
法院最终判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违法,王先生和何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这只是律师承办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律师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更多的被拆迁人保护自己的家园,在拆迁中取得合理的安置补偿。同时也督促相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