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知道真相,你还会上访吗?

很多年前,因为年少冲动,我曾去过北京的上访村。寒冬腊月,大雪纷飞,很多老人、孩子、妇女躺在雪地里瑟瑟发抖。

其实,我永远都不想回忆起当时的那一幕幕。因为,大片大片的阴影,跌到心里,有股说不出的压抑、疼痛。但是,写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又觉得有必要把它说出来。

白发苍苍的老奶奶,用冻僵的双手握着我,请求我为她的孩子伸冤。而我,毫无权势,卑贱无用。

我无力地问她,为什么不住屋里去?她说,国家安排的住处全都埋伏着抓我们的人,我们也没钱租住外面的房子 。

她颤巍巍地把状纸放到我的手里,很快,得知消息的上访百姓都围了上来,把手里的状纸全都塞进我怀里。他们,把我当成了救命稻草,而我,却越来越觉得危机四伏,自身难保。

随着人群越聚越多,街边楼房的窗户里,逐渐伸出可疑的人头,也有推着单车装模作样过来询问的人。老人警惕地告诉我,一定要小心他们。感受到老人越来越急迫的慌恐,我蓦地感到害怕。无形中,总感觉会有人从背后给我一个闷棍,扔进哪个小黑屋里去。

我逃也似地离开那里,心里的负重感却从未消失。既然不能给人希望,就不该点燃人的希望。既然无力帮助,就不该去碰那些社会伤疤。深深的自责,让我内疚,让我抑郁了很久,最后选择性失忆。

他们中的很多人,倾家荡产,从似水年华告到了白发苍苍,我不禁在想,上访真的有用吗?后来,在有幸采访律所主任律师毕文强的时候,我也在反反复复地询问他:上访有用吗?

他告诉我,受访率万分之四,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少之又少。我不甘心,又查阅了大量资料,发现上访真的没有太大的用处。信访机关的职责是上传下达,并没有处理具体问题的实权。我国信访实行属地管理,老百姓千辛万苦访了一圈,到最后问题还是发回原地处理,甚至发到了被反映机关那里。

受电视剧影响,很多上访百姓的思维还停留在古代社会,他们进京击鼓鸣冤,祈求有朝一日得到中央权力的垂注。他们相信,只要中央看到他们的材料,他们的冤情就能得到昭雪。但是,在漫长的上访途中,很多案件早已时过境迁,难以取证,或者早已过了起诉期,回天无力。

正如一部分网友所说,如果上访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上访,这条路太坎坷,有时甚至令人绝望。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踏上这条不归路。即使要上访,也不要异常访。因为,异常访会让上访人本身陷入被动,甚至触犯法律。

在翻阅卷宗的时候,我发现了这么一个案例:湖北白落梅(化名),因为房屋拆迁安置问题,携带信访材料在北京中南海周边非正常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北京西城公安局训诫,被带回当地后,又被当地公安局行政拘留十天。

律师非常想帮她,但是她确已触犯了法律。如果,从一开始,她就走法律途径,也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客观来说,北京是一个高手云集的地方,天子脚下,受地方势力影响相对较小,律师也比较专业,借助律师的力量,比盲目上访靠谱得多。

思想家托克维尔曾说过,在美国,所有问题都会转化为法律问题。正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仰、尊重,美国再激烈的社会矛盾,也一直在司法渠道内吸纳。而在我国,很多问题都转化成上访问题,而且不少法律问题也变成了上访问题。

可是,如果他们知道,他们前仆后继、不顾一切去追求的东西,并不是他们最后的仰仗。他们还会不会再踏上漫长、无望的上访之路?

明明有法律这个国之重器,为什么不把它铸造成一柄保护自己的利剑?

或许,很多人会说,司法黑暗,走法律程序也得不到公正处置。但是,法律首先必须被信仰、被利用,才会逐渐蓄发出力量。事实上,我国公民的很多权利,在逐渐完备的法律中基本有迹可循。走法律途径,前途比上访更光明、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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