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主持调解不公怎么办
在涉及到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进行案件调解工作的过程中,也是和一般的流程差不多,要是发现所涉及到的调节偏袒于一方的话自己如何处理呢?
中院主持调解不公怎么办
法院执行庭执行调解协议不公,偏袒被告,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投诉:
1、到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2、到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检察院要求抗诉。
3、到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大申诉。
4、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在执行过程中的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你完全可以不接受他们的调解协议,可以要求按原判决或者调解书执行。
如果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不公正,你可以向本院的领导反映,要求更换执行员,这是最简便的方法。
如果领导也同样偏袒被执行人,你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