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是可以用于发包的,承包人承包农村土地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确定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利益,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何时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时候设立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二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