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与国家赔偿可以同时提出来吗?
摘要:当房屋被强拆后,我们想通过法律程序维权,被拆迁人在起诉强拆行为时需要先撰写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很多人由此产生疑问,那么强拆违法与国家赔偿可以同时提出来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此可见,被拆迁人在申请法院确认强拆违法的时候,可以一并提出请求国家赔偿因违法拆除行为造成的房屋及人身、财产等经济损失。因此,强拆与赔偿可以同时提出来。但是,在实践中,有部分法院就会以赔偿强拆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确认强拆违法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为由,让被拆迁人通过征收补偿程序予以解决。
当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后,造成了房屋本身、屋内物品的实际损失时,被拆迁人有权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行政诉讼。一旦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被依法判决确认违法,被拆迁人就可以进一步向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对赔偿决定不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房屋拆迁的救济途径有:
1、申请行政复议。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许多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认定拆迁单位的资格、安置办法、裁决、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当事人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被拆迁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另一方面是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
2、提起行政诉讼。当我们提出复议之后,行政机关审核后认为确实自己的行为违反法律程序,及时补救固然是好。但若是行政机关驳回复议或不受理复议时,我们就要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属于民告官,作为相对弱势的被拆迁人,从得知我们的房屋可能面临强拆,那么这时需要时刻注意搜集与保存重要的证据。如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被强拆的时间、被强拆时房内的物品及损失清单等。
3、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立刻申请国家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先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单独向强拆实施主体提出赔偿请求。这样在确认违法行为后,可以与违法主体先行进行赔偿协商,协商不妥再次进行行政赔偿起诉。另外,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哪怕房屋已经被强拆灭失,一般也不应低于赔偿时安置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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