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这4种人拿不到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新政策,这4种人拿不到补偿
对于农村的违建、非建来说,拆除是没有补偿的。特别是对于现在的农村建房审核如此严格的情况下,临时建房在拆迁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有赔偿的,因为无法确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因此,集体土地征收,如果征收范围已经确定公告,征地范围内的被拆迁人就不得再进行房屋新建、改建、扩建。
除了以上行为的被征收人,另外还有4种人拿不到补偿:
1.不符合一户一宅的人
现在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原则,那么关于拆迁也是如此,房屋的补偿也只会补偿一处房屋,多出来的房屋不仅不会拿到钱,还会被村集体给收回。
2.房屋存在纠纷的人
在农村老一辈的房屋一般都是由子女继承,但是如果自己的子女众多,而事先又没有立下遗嘱,出现了土地纠纷的情况,这样也是无法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也是拿不到房屋拆迁补偿。
3.不是农村集体成员的人
农村宅基地的确权和拆迁补偿,首先需要具备的条件就是必须是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如果不是村集体成员的话,不仅无法进行确权,而且宅基地的来源也将会被彻查,总而言之,这种人是拿不到拆迁补偿的。
4.在耕地上建大棚房的人
我国严守18亿亩耕地的红线,禁止使用耕地建房、做其他用途等,所以在耕地上建的房屋,一旦被查到就会视为违建,将遭国家拆除,当然拆除也就不会有补偿。不过如果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且审批通过了,那么修建的房屋是合法的,拆迁时会有相关的补偿。
4种无法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被征收人,多半在被征地之前房屋的产权获取方式违背了法律的有关规定,导致在拆迁的房屋产权确认上无法获得认同,同时也违背了房屋拆迁的公平公正原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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