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将房屋认定成危房,会怎么处理?危房如何鉴定呢?

在征地拆迁中,因补偿事宜产生矛盾纠纷的情况屡屡皆是,拆迁方作为迁中的主导以及管理实施方,却为了能够达到低成本征收方式以及尽快完成拆迁,常常使出各种手段和规避补偿程序来达到拆迁的目的。

最高院去年的时候发布了几起典型的案例,揭穿了拆迁方惯用的以规避补偿程序的“招数”!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吉林省相关部门2010年作出批复,对王先生等三人的集体土地同意进行征收。但因未与拆迁方就房屋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意见,有关部门作出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两年后,当地街道办将王先生等三人的房屋鉴定为危房,以此为由强拆了几人的房屋。

拆迁方将房屋认定成危房,会怎么处理?危房如何鉴定呢?

王先生等人对此不服,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提起了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该紧急避免决定无效、责令相关管理部门原地重建房屋等。

法院认为,对涉案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对于违反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急避险决定所涉的房屋结构建筑工程位于农用地专用项目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应按照征收补偿程序进行征收,且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提出危房鉴定的申请主体应当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而当地街道办事处并不适格,应予撤销。

法院还认为,违反程序是一种常见和经常发生的违反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节省施工时间,有关部门对已经启动征地程序的房屋错误地采取了危房鉴定和强制拆迁的做法,故意规避补偿程序,构成了滥用程序,严重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拆迁方将房屋认定成危房,会怎么处理?危房如何鉴定呢?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还认为征收方提出自己申请属于主体不适格,只有房屋可以使用人和所有人才能申请鉴定,鉴定危房同样需要具有相应的法定程序。

事实上,在实践过程中,如王先生等人这种情况非常多,同时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强制拆除的房屋也很普遍。 那么什么是危房呢? 如何识别危房?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危房是指结构受到严重破坏或者承重构件已经发生危险,随时可能失去结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安全鉴定按照下列程序:(一)受理申请鉴定机构;(二)初步调查,找出历史和住房现状;(三)现场调查,测试,记录了各种损坏的数据和状态的;(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五)综合分析全面论证,作出综合判断以及处理建议。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通过提出相关鉴定机构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共同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可以承担。”

拆迁方将房屋认定成危房,会怎么处理?危房如何鉴定呢?

“接受涉及纠纷或司法危房仲裁案件,可以指定应用程序的各方争议房屋安全鉴定;必要时,可以要求也直接房屋安全鉴定”

从以上的法律政策法规方面来看,危房的认定是有主体要求的,也是需要符合国家法定程序的,地方行政机关相关管理部门是无权对他人进行所有的房屋申请鉴定的。因此,律师提醒大家,被拆迁人一旦遇到拆迁方自行申请危房鉴定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咨询律师,让律师提供帮助自己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否则可能存在就会遇到强拆,造成没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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