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么计算

当我们的房屋被拆迁时,拆迁方都是要给予赔偿加上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此时就要对我们房屋的价值进行计算,其具体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的小编为大家带来有关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么计算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么计算

1、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即乘上打拆系数)。

2、土地价格(在同区位找三家房屋开发企业一年内的现房销售加权平均价减去新房的重置价格即算出土地价格,这就是所谓的市场价评估)。

3、装璜及附属物评估(这项评估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双方协商,因为装璜的价格弹性较大)。

【拆迁评估】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么计算插图

  二、案情介绍

20XX年XX月XX日,XX市XX区人民政府(以下称XX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XX路东旧城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日,XX区政府发布《XX路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XXX位于XX市XX区XX的房屋在上述征收范围内。经评估,XXX被征收房屋住宅部分评估单价为3901元/平方米,经营性用房评估单价为15600元/平方米。在征收补偿商谈过程中,XXX向征收部门表示选择产权调换,但双方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未能达成协议。20XX年6月14日,XX区政府依征收部门申请作出淮政房征补决字〔20XX〕01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主要内容:XXX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9.0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商住。因征收双方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XX区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款总计607027.15元;2、被征收人何刚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XXX不服,向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后XX市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本案征收补偿决定。XXX仍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XX区政府对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

法律分析:XX市XX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否侵害了XXX的补偿方式选择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称《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通过对本案证据的分析,可以认定XXX选择的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但被诉补偿决定确定的是货币补偿方式,侵害了XXX的补偿选择权。据此,法院作出撤销被诉补偿决定的判决。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典型意义在于:在房屋补偿决定诉讼中,旗帜鲜明地维护了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选择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实践中不少“官”民矛盾的产生,源于市、县级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没有给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的机会而径直加以确定。本案的撤销判决从根本上纠正了行政机关这一典型违法情形,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司法救济。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么计算的相关内容。按着正常的政策规定和程序去计算房屋的价值,一般都不会出现纠纷和矛盾;否则就要依靠法律来处理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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