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和农用地征收】农村宅基地和农用地征收,是如何进行补偿的呢?
一、农村宅基地房屋补偿
在这里只是简单估算应该补偿项目:
1、宅基地补偿费;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3、安置费和搬迁费;4、困难补助和奖励;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
二、农用地征收补偿
土地补偿费:计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区土地征收的价格(区片价),乘以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就是土地补偿费标准。未利用地按区片价的60%执行。如果以国家工程需要征收,则按新出台政策再详尽实施,未出台具体细则的,一般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倍支付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原则上20%归村集体所有,80%归承包人所有。
安置补助费:此补偿项目一般和土地补偿费合并计算,见国土资见(2004)238号文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如果分开计算的话,安置费标准则按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4倍。此费用专款专用,用于补助需安置的人员。如果是由村集体组织负责安置被征收土地人员的,该费用由村集体统一使用和安置。
青苗补偿费或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亦由各社区市政府出具具体补偿标准。对此,以河北石家庄为例,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保证土地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而作出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石政办函〔2010〕122号)内附:1.住宅类平房重置价标准;2.住宅类楼房重置价标准;3.工商业用房重置价标准;4.农作物类补偿标准;5.树木类补偿标准;6.其他地上附着物构筑物补偿标准。其他市县对此均有规定。
被征收人可依据此标准计算这两项费用。需要注明的是该两项费用均属土地承包者或附着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体组织不能要求分割。
以上征收补偿费仅作为参考,如果在征收时有疑问还需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合法合理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